云法律网在线律师报道,11日,长沙警方向外通报,在11日早上警方快速处理了一起公交车纵火案,该嫌疑犯陈某称,自己因为找工作受挫,一时冲动下想效仿杭州公交纵火事件在公交车上制造纵火,
据长沙警方报道,11日晨5时30分许,一辆7路公交车由北往南行驶至韶山南路东塘北路段时,车厢中部突然起火。驾驶员迅速将车辆靠边停车,打开车门疏散乘客,并用灭火器当场扑灭了明火。
接警后,长沙市公安局迅速调集警力赶赴现场处置,现场控制了一名嫌疑人。据警方调查,该嫌疑人名叫陈某森(男,30岁,广西桂平人)。据其交待,他于10日上午乘火车从外地来到长沙找工作,因当天未找到工作且仅剩几十元钱,就产生了“搞点事然后去坐牢蹭饭”的念头。
11日晨5时许,陈搭乘7路公交车至韶山南路东塘北路段时,将装在饮料瓶内的易燃液体倒在车厢中部的地板上,并用打火机点燃。所幸车上火焰被车上的其他乘客及时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该纵火嫌疑犯陈某已经被长沙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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