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晚,正值春运返程高峰,S14杭长高速杭州方向有四车追尾,所幸无人员受伤。当晚,孙某驾驶浙B号牌小型越野客车从安徽出发去临平,途经事发地点时与王某驾驶的鲁V号牌小型轿车、陈某驾驶的浙B号牌小型轿车发生三车追尾。随后,韩某驾驶的浙B号牌小型轿车再与孙某发生尾随碰撞。
正在执勤的高速交警杭州支队四大队民警王嵊奥立即赶到现场。民警王嵊奥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这时孙某开始吞吞吐吐。“一会说忘记带了,一会说丢了,特别着急和其他几名驾驶员协商赔偿问题,想私了这起交通事故。”面对孙某的奇怪行为,王嵊奥感觉背后有“猫腻”。
正常情况下,不是应该找保险公司来理赔才对吗?原来,王嵊奥查到孙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
王嵊奥说,孙某早在2013年因酒驾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在暂扣期间,他仍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被查获。“那次又是酒驾,结果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
孙某表示,过完年抱着侥幸心理想从老家开回临平,没想到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知道无证驾驶造成事故保险公司没得赔,想赶在交警到达前私了事故。
在调查清楚整个事情之后,高速交警对这起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面对孙某的不仅是事故车辆损失的赔偿,还有行政拘留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证被吊销后,就依法取消了驾驶资格,但有些人还是抱有侥幸心理,殊不知这种心理在路上行驶更易发生事故,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极不负责。
欢迎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网 公司法 云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