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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设婚姻冷静期 为夫妻冲动离婚“踩刹车”

时间:2018-3-5 11:14:37>跟律师谈谈<

3月1日,舟山普陀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向一对提出离婚诉讼的80后夫妻发出全市首份《婚姻冷静期建议书》。这是普陀法院为促进家庭和谐、更好地化解家事案件纠纷而出台的一项新举措。

除夕前几天,岛城家家户户都在准备喜迎新春,欢庆团圆。一位80后丈夫却气鼓鼓地拉着妻子走进普陀法院,闹起了离婚。

普陀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梅法官接待了这对夫妻。经了解,男方张军(化名)是在舟山工作的一位新居民,女方李静(化名)是土生土长的舟山人,两人于2008年在朋友聚会上相识,经过6年的爱情长跑,于2014年登记结婚。

张军在起诉状中写道,他的上班时间是朝九晚五,而李静经常要上夜班,夫妻俩每天碰面的时间很短,导致沟通不畅,产生了矛盾。

3月1日,张军和李静到法院来拿传票的同时,另外收到了一份《婚姻冷静期建议书》:“希望你们收到传票后,能够平复心情,认真思考一下这段婚姻应该何去何从,珍惜在亲朋好友祝福下组建的家庭……作为案件的裁判者,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也会努力让你们再次感受到家庭原有的温馨,努力唤起你们心中最初的感情,不让一个小家因为误解而解体……”

这份600余字的《建议书》是梅法官亲自写的。原来,梅法官在仔细听了张军和李静的倾诉后,发现两人的感情基础其实很深厚,这段婚姻并没有闹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同时,梅法官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判断,当事人在春节前后起诉离婚,心理上往往带有冲动等不理性因素。因此,她特意撰写了《建议书》,为双方设置了为期15天的“婚姻冷静期”,待冷静期过后,再视情对案件进行处理。

据统计,2017年舟山市有6368对夫妻登记结婚,3101对登记离婚。但是复婚人数也不少,有1000多对。

2017年年底,普陀法院成立了由梅法官等4名员额法官组成的家事审判组。这次发出《婚姻冷静期建议书》,便是一个新举措。“今后,对那些有迹象表明是因冲动而提出的非理性的离婚诉状,我们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会考虑给予15天冷静期,以防止冲动离婚、草率离婚。”梅法官说,冷静期内,法院将通过回访、提供心理咨询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弥合裂痕,维护家庭和谐。

据介绍,2017年以来,普陀法院共受理婚姻家庭类案件438件,其中256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调撤率达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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