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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中没提抚养费 女子离婚后才知独自养娃有多难

时间:2018-3-16 10:19:43>跟律师谈谈<

3月15日,她是过来送锦旗感谢法官的,说着说着又哭了。

对女人来说,一段失败的婚姻伤害至深,如果离婚后还要在孩子的抚养和钱款上跟“那个人”纠葛,真的太痛苦了。半个月前,37岁的陈敏(化名)打电话给杭州市妇联求助。

当时她怎么都没想到,难题会在24小时内就解决掉。

2月27日,在杭州市妇联信访室值班的是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的周艺春律师。她接到了陈敏的电话。

陈敏和前夫是协议离婚的,前夫小她7岁。协议中约定孩子由陈敏抚养,孩子的教育费和医疗费两人共同承担。另外就没有关于生活费的其他说法了。

而自从结婚后,陈敏就没有再工作,丈夫也是打一些临工,家庭收入不高。离婚协议时也没什么财产可供分割。现在孩子还小,才18个月,等到两人真正分开后,陈敏才意识到要独自抚养一个孩子是有多难。

所以,她的想法是通过起诉来要求丈夫小李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周艺春律师深入了解,发现陈敏的前夫小李户籍在外省,虽然一直在杭州工作并缴纳社保有六七年时间,但由于2017年在杭州的暂住证地点从拱墅区变更到江干区,导致目前面临无法在杭州法院立案起诉,如果要去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实在太远了,孩子怎么办。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陈敏才求助于妇联。

陈敏和孩子的户口都在拱墅区。因此,杭州市妇联经过分析,联系了拱墅区妇联。最后,市区二级妇联,和法院双向联动,拱墅区法院又立刻联系上陈敏的前夫小李。

2月28日下午5点在拱墅区法院的家事调解室,调解正式开始。

坐在一起的除了这对曾经的夫妻,还有拱墅区妇联兼职副主席、区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主任陈淑芳律师、市妇联公益值班律师周艺春律师、拱墅区法院周蓓法官。

先是摸底,再是谈判。

原来小李在跟陈敏结婚之前曾有过一段婚姻,有过一个孩子,现在他自己工作也不稳定,他觉得如果还要定期支付抚养费,有点吃不消:“何况离婚协议上不是说好我就承担学费和医药费的一半吗”。

谈判的要领是感情和法理的结合,法律上对一方支付抚养费是有规定的,两个人过不下去没办法,但是孩子你肯定还是肉痛的。

谈判的过程其实就是双方都逐渐降低自己的心理预期,比如陈敏一开始想要每个月2000元的抚养费,被小李一口回绝。后来慢慢的,慢慢的,小李终于同意每月支付1200元的抚养费,如果孩子发生一些重大事项需要用钱时,大家再商量。

调解一直持续到当晚7点多。大家都要问,为什么一定要在法院走这个程序,因为在法院主持下的调解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今天陈敏特地给市妇联和拱墅区法院送来锦旗,她说小李已经把抚养费打到她银行卡上了。

新闻+

杭州拱墅区法院是我省第一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于2016年5月成立家事审判处理中心。

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拱墅法院共引导进入诉前调解的家事案件共计853件,调解成功的案件共计340件,调解率为39.86%。进入诉讼的家事案件为742件,调解成功(含调解成功后当事人撤诉的)528件,调撤率为71.16%。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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