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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借钱没写借条 结果干爹去世他老婆直接不理

时间:2018-4-7 9:52:30>跟律师谈谈<

Q:观众:

我帮公司开工程车,2015年出交通事故,我全责。事故后我自己拿出5万块钱交到交警队,公司拿10万。交警把我的钱赔付给死者家属,公司的钱开始没赔,等保险公司赔付下来一起赔给死者家属了,后来公司也不让我上班了,我那钱可以问公司要回来吗?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答复:

作为司机帮公司开车在开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这是履行职务行为,所以公司应该对你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事故发生之后,你垫付了部分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该把该部分费用返还给你。但这个前提是,你们在与死者家属达成的赔偿协议当中没有你自愿承担补偿责任的约定。

Q:观众:

小区停车位每年都是由固定业主享受专车专位,其他业主申请统一被告知无法办理。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同为业主,为何部分可以享受专车专位,其他业主永远无法享受小区停车位吗?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答复:

小区的车位分专用车位和公共车位,专用车位是允许开发商进行转让的,可以出售给业主。共用车位不能出售,只能允许业主使用。至于如何使用,由业主大会制定相关的规则进行,比如是按照时间的顺序还是每年进行抽签等。你这个情况可以向业委会投诉,要求制定相应的规则,交由业主大会表决。

Q:黄先生:

刚面试成功一家公司,然后公司的分公司经营不善,总公司要求撤离,我才上了10天班还在试用期内,公司就破产了,请问能否要求公司赔偿?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答复:

公司如果不能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如果公司不进行赔偿,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Q:杨女士:

三年前我干爹找我爸借了三万块钱,当时借的现金,加上我爸那年的工资三万多,就是六万多,也没有借条。去年我干爹去世了,这个钱还能不能要回来?找他老婆,对方直接不理。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答复:

如果对方不承认,你要拿出相关的证据才行。如果没有借条也没有转账凭证,只能找几个你干爹和你爸爸的共同朋友,如果他们能证明有这个事实存在,还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还款,但是因为对方已经去世,只能起诉他的继承人,在他的遗产范围内归还借款。操作起来,难度很大。

Q:李女士:

我的汽车停在小区地面被物业锁了,我之前出差没注意到车被锁。出差回来后要物业解锁,准备挪走,物业和保安提出要交从3月10号开始的停车费。期间我没收到电话或通知短信要求我挪车否则要缴费,且因为新建小区,之前没有停车收费标准,车辆进入小区都停在路面上。当前也没划私人车位出租或出售,要求我按照3月出台的临时停车价格缴费后开锁。请问是否合理?我是否应该交费?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答复:

如果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是经过相关手续的(如业主大会表决,物价局备案),那么按照这个标准,从生效时间开始收取停车费,是合理的。

Q:陈先生:

我老婆的姐姐向我借5万元,一拖就是5年,家里急用钱的时候打电话她,说过两天就还,每次都这样。她在丈母娘那也借了6万,也没还。电话不管怎样打都没人接。现在家里急用钱,都联系不上她,怎么办?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答复:

有借条和她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就可以到法院起诉。即使她联系不上,法院也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缺席审理。

Q:王女士:

理发店充值预付卡后关门,联系不到老板该怎么维权?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答复:

如果类似的情况比较多,大家可以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这个理发店老板已经涉嫌诈骗。

Q:李女士:

爸爸妈妈辛辛苦苦攒的钱买了一套房子,到了交房期限,开发商迟迟不交房,我们房子全款付清的,然后开发商不给我们网签合同不给备案,还把我们房子拿去做抵押了。该怎么和开发商协商?开发商现在也是停工状态。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答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一倍房款。

Q:程女士:

我和丈夫离婚了,小孩归我,法院判了除抚养费外,医药费和教育费也是一人一半。我想问一下,幼儿园的学费算教育费吗?男方应该拿出来吗?还有9年制义务教育,虽然没有学费了,但是老师要求买的学习用品,书本还是不少的,这些男方应该出一半吗?如果应该出,男方不肯给我应该怎么办?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王圆律师答复:

您好!教育费指为子女教育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幼儿园学费,书本费,学习用品等为子女教育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属于教育费,故男方应该承担一半的费用。若男方不肯支付教育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教育费等费用。

Q:观众:

婚后买房,不管对方父母是否出资以及出资多少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算双方各一半吗?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王圆律师答复: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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