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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五年骗取生母近60万元 原是染上这种恶习

时间:2018-4-9 19:35:09>跟律师谈谈<

因为抚育丈夫和前妻的女儿6年,武汉女子陈某和丈夫的前妻李晶(化名)结下情谊,成为好姐妹。可是,因为欠下一屁股赌债,陈某打起了姐妹的主意。借着为其女儿购买经济适用房、还建房的名义,五年间陈某编织谎言,陆续骗走李晶近60万元。

近日,江汉区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她们共有一个女儿

陈某现年54岁,她与丈夫结婚时,丈夫与前妻李晶的女儿玲儿也和他们一起生活。丈夫去世后,陈某照顾玲儿从4岁直到10岁。后来李晶将玲儿接到身边抚养,出于感恩,她一直与陈某保持着姐妹关系。

2012年8月,李晶到陈某处玩,街坊提到经济适用房一事,李晶有些动心。陈某当即揽承这事,说如果由她出面,以玲儿是孤儿的名义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享受政策优待。李晶就把这件事托付给了陈某。

此后陈某称,她到处借钱、找关系,最终帮玲儿申请到了价格37.4万元的经济适用房。截至2013年6月,李晶陆续给了陈某近十万元,但买房这件事一直没有动静。她前去询问,陈某向她写了一张90500元的欠条。此后,陈某又编织交房款尾款、还清借款等种种谎言,找李晶要了6.82万元。

伪造两证骗“姐妹”

到2013年底,购房事宜仍未落实,李晶着急了,再一次找上陈某。这时,陈某将同事张女士推向台前,说为买房她向张女士借了15万元,现在需要还钱,还出示了伪造的借条。李晶当场给张女士4.3万元,后来又陆续向张女士的银行卡打款4.66万元,以帮陈某还债。事实上,这些钱都装进了陈某的口袋。

2015年,陈某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用复印件骗得李晶的信任,又找她要了1.66万元。2016年10月,陈某告诉李晶,房产证、土地证和钥匙都已齐全,并托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赵队长”把这些东西给她。但不久后,陈某又以房子被举报为由,让李晶暂时不要去,还以花钱帮受牵连的“赵队长”打点为由,又要了她一笔钱。实际上,“赵队长”也是陈某的朋友假扮,两证和钥匙都是伪造的。

骗近60万元还赌债

看到李晶容易上当,2016年陈某又称前夫老家有一处拆迁还建房,玲儿也有份,先后骗取李晶约20万元后,给了她一个假的房产证。2017年3月,陈某以帮玲儿办理孤儿证、享受国家补贴部分房价为由,再次向李晶索要了3.5万元。

当年6月13日,李晶察觉到不对劲,照着两个房产证上的地址去找,才知道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陈某到案后供述,她知道办不成经济适用房,但为了还自己的赌债,只好不断行骗。

办案检察官叹息说,陈某将玲儿从4岁养到10岁,本来算是个好妈妈。可惜,嗜赌让她变得贪心,继而走上犯罪道路,先后诈骗好姐妹近60万元,实在令人痛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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