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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回应四大质疑:实验显示一天喝165斤才中毒

时间:2018-4-19 10:17:31>跟律师谈谈<

      鸿茅药酒厂区内的王吉天雕塑,公司称王吉天为鸿茅药酒创制人。

  回应临床数据:做过临床实验和毒性实验,但数据不需对外公布

  相比广告的铺天盖地,鸿茅药酒的临床试验信息外界几乎完全不知情。

  王生旺表示,鸿茅药酒确实做过临床实验和毒性实验,但这些实验结果和数据“不需要对外公布”,因为该药酒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需要保密,“专业部门来检查时,有就可以了”。

  韩军说,这些数据都“曾提交给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如果消费者想知道这些结果,可以找这些政府部门,该公司不公开这些数据。

  一同未被公开的还有鸿茅药酒厂每年使用的豹骨数量和来源。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显示,药材“豹骨”来自猫科动物豹,包含云豹和雪豹,而两者均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并位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之列,严禁商业进出口贸易。

  王生旺和韩军都向记者坚称,该公司使用的豹骨来源“合法”,是申请获批后,到指定的合法单位购买的,而这些豹骨是那些野生动物“被列入保护名录前的库存”。

  国家药监局4月16日晚发通报,要求内蒙古食药监局责成鸿茅药酒公司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

  王生旺称,鸿茅药酒的疗效非常明确,是基于临床实验结果得出的,其功效包括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并因此确定了其适应症。但这些适应症与西医上的疾病名称不同,并非像糖尿病、心血管病一样。

  他和韩军均表示,鸿茅药酒是非处方药,安全性好,人们看说明书和外包装内容就可以自行判断是否适用于自己,不需要在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也就是说,药房才可以出售鸿茅药酒这样的甲类非处方药。

  但在凉城县多个零售商店内,记者都发现有鸿茅药酒出售。王生旺和韩军表示,这属于违规行为,可以举报。

  鸿茅药酒可能会导致哪些副作用?王生旺称自己无法解答,因为自己不是学中医药出身。

  “一味药对人体有没有毒,实际是要看它的摄入量。什么时候有毒呢?从毒理实验上看,一个人一天喝165斤鸿茅药酒。”王生旺称,相关毒理实验中,研究人员有使用小白鼠,并进行过解剖,以确定小白鼠各个脏器的中毒情况。

  有评论认为,鸿茅药酒的配方违反了中医药禁忌“十八反”(注:两种药物同用时发生剧烈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称相反。文献记载有十八种药物相反,故称十八反。),因此其方剂有毒,服用后可能致人死亡。

  王生旺回应称,不少中药方剂都存在违反“十八反”禁忌的情况,而中医药的相生相克理论能解决这一问题。

  鸿茅药酒厂区

  回应广告违规:是经销商而不是鸿茅药酒公司

  广告轰炸是鸿茅药酒的营销利器,随着广告费投入增多,鸿茅药酒的销售额也持续攀升。

  但各地通报的大量违法违规和虚假宣传,是舆论质疑鸿茅药酒的一大焦点。

  据《健康时报》2017年8月报道,近十年公告文件不完全统计显示,鸿茅药酒被江苏、辽宁、浙江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

  国家药监局2018年4月16日通报,要求内蒙古食药监局责成鸿茅药酒公司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

  王生旺向记者解释称,要看被处罚、被通报的单位是谁,一般是当地的经销商——因为这些广告是当地经销商投放的,而非鸿茅药酒公司。他称,公司只向央视和一些地方卫视电视台投放广告。

  不过王生旺也承认,这些广告的内容是鸿茅药酒公司提供给当地经销商的,但投放前,经销商做了哪些修改,如何使用这些内容,他“不得而知”。

  王生旺表示,该厂提供的广告“都是合法合规”的,有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信息也显示,鸿茅药酒已取得1192个“蒙”字开头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据王生旺解释称,要获得这些广告批文,先要经过内蒙古食药监局的初审,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再批准后,该广告才能获得批准文号,但广告内容只要修改一个字,可能就需要重新审批,这是鸿茅药酒公司广告批文较多的原因之一。

  韩军表示,2008年是个分水岭,在此之后,鸿茅药酒没发生过一起广告违法违规事件。2017年10月内蒙古食药监局也通报称,自2008年起,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发布的违法广告汇总、公告、通告,均未涉及鸿茅药酒。

  国家药监局2018年4月16日通报,还要求内蒙古食药监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严格按照说明书(功能主治)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审批药品广告,不得超出说明书(功能主治)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

  鸿茅药酒厂区

  回应不良反应:每年平均下来,数量很少

  鸿茅药酒在凉城县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除了鸿茅药酒的直销店,凉城县一家高档酒店还在大堂设立了专区——鸿茅健康大酒坊,展示鸿茅药酒相关产品。当地政府的一些会议和接待经常在这家酒店进行。

  近四年的凉城县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到了鸿茅药业及其步步攀升的税收,2014年上缴税收突破3000万元,2015年完成税收近6000万元,2016年上缴税收同比增长50.8%,2017年上缴税收达3.5亿元。

  国家药监局4月16日晚通报称,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该通报要求内蒙古食药监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

  在当地政府人士看来,这一通报对鸿茅药酒来说,是一个打击,其销售额和利税都可能下降。

  但鸿茅药酒生产中心总经理助理韩军不认可上述观点,称国家药监局的这一通报是“好事”。他说,该通报至少帮鸿茅药酒“说明了OTC(非处方药)批文的来历”。

  但从非处方药变身为处方药,就不能在大众媒体上进行广告营销,这对鸿茅药酒来说不是一个打击?

  韩军说,未必。市场上有那么多处方药企业,它们也活得好好的。他同时表示,从非处方药变为处方药,也没有那么容易、没那么快。

  韩军表示,鸿茅药酒厂有关于保健品生产批文,但近年未曾生产过相关产品。

  国家药监局前述通报还称,2004年至2017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对此,韩军回应称,鸿茅药酒没收到一例不良反应的报告。即使从国家药监局的通报看,“13年才137例,每年平均下来,数量很少”。

  韩军还称,这些通报中提及的不良反应,如头晕、瘙痒、腹痛等,“很多原因都可以导致这些症状,不一定是饮用鸿茅药酒所致”。

  国家药监局的通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总局责成鸿茅药酒公司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汇总近五年来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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