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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监狱一顽危犯向13年前被害人家属赔偿获减刑

时间:2018-5-10 21:10:44>跟律师谈谈<

这是一个有关忏悔和谅解的故事。13年前,17岁的陈某,因伙同他人抢劫致人死亡,被判无期徒刑,锒铛入狱。13年后,陈某在“高墙内”真诚悔过,主动要求向被害人家属赔偿。家属面对陈某的忏悔,选择谅解。

近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对陈某裁定予以从宽减刑。这对即将迎来31周岁生日的陈某,算是一份特别的礼物。

A级顽危犯的特殊请求

“检察官,我准备申请第4次减刑,我想向被害人家属赔偿尚未赔清的民赔,希望能得到他们对我当年犯下罪行的谅解。”在驻龙岩监狱检察官开展驻监巡查时,陈某主动找到检察官。

陈某从小父母离异,由父亲独自抚养长大。2004年,17岁的他因伙同他人抢劫致人死亡,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60766.85元,并对121533.7元的民赔总额承担连带责任。

2006年,陈某被交付至龙岩监狱服刑。因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已获得三次减刑,并已部分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

“他刚进来时对一切改造都十分抗拒,思想偏激易怒,性格多疑冲动,极易与同改犯、监狱民警发生矛盾,还成了严管监区的‘常客’。”监狱民警们对这个“刺头”印象深刻。

“经过长期的帮教和心理辅导,他已经能很好地控制情绪,思想也变了,能积极配合改造。”驻监王检察官说,他们会同民警共同制定帮教方案,并联系陈某亲生母亲前往龙岩监狱见面。

中断了13年的民事赔偿

据了解,陈某主动提出全部履行民事赔偿义务,尚属龙岩监狱服刑人员中的首例。

今年春节过后,检察官和民警联系了陈某父亲。父子在监狱见面后,两人冰释前嫌。“他要是真诚悔过,我愿意先帮他出这笔钱。”陈某父亲说。这更加坚定了驻监检察官帮助陈某联系被害人家属前来和解的信心。

然而,陈某的档案里并没有13年前被害人家属的联系方式。功夫不负有心人,检察官和民警通过联系原审法院及被害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终于拨通了该案被害人妻子的电话。“你是黄女士吗?13年前,你丈夫在一起抢劫案中不幸身亡,其中的一名罪犯正在龙岩监狱服刑,现在他想履行民事赔偿,你们愿意过来和他的家属协商一下吗?”“丈夫被害,家也散了。”黄女士说,她当时拿到判决后,因为没有拿到赔偿,等了十多年。而陈某当时还是个孩子,如今在监狱里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既然他已经真心悔改,黄女士选择了原谅他。

迟到的赔偿真诚的谅解

4月23日,陈某父亲与被害人的妻子和女儿一并走进了龙岩市闽西公证处。“我们愿意原谅他(陈某),并放弃向他主张连带赔偿责任,生命只有一次,真心希望他能好好改造,出去后能重新做人。”黄女士在公证处接过陈某父亲递交的6万余元赔偿款后,与陈某父亲握手言和。

“陈某系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对其裁定减刑时应依法从严掌握,但因其积极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并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改表现,我们向龙岩中院建议对该犯裁定减刑时宽严相济、综合考量。”承办该案的陈检察官说。最终,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对陈某予以从宽裁定减刑。

“你们看,我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了!我这次得到从宽减刑了!”当驻监检察官和监狱民警将被害人家属出具的谅解书和龙岩中院的减刑裁定送达陈某时,他高兴地跟同监舍的人分享起了这一喜事。

5月4日,驻监王检察官接受采访时介绍,谅解书及减刑裁定在送交陈某时,同监区的不少服刑人员都纷纷向检察官咨询达成谅解的流程。从诉讼阶段的刑事和解,延伸到刑罚执行阶段的谅解从宽的首次尝试,推动了龙岩监狱服刑人员的财产性判项由“要我交”到“我要交”的质的飞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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