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复女友分手,到营业厅补办手机卡转走原女友1万余元的陈某某,于近日被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30岁的陈某某,系湖南省南县江口镇人。2016年,陈某某在一家足浴城打工时认识了女同事王某,继而发展为男女朋友。随着关系的密切,两人租住到了一块。谁知两人性格不合,常常为小事争吵。后来矛盾不断激化,王某提出分手,并于今年3月28日开车离开租住地,不再与陈联系。陈某某见王某"绝情",便打歪主意要从她身上"搞点钱"作为补偿。
他马上想到了,王某曾经买手机是拿他的身份证开的户。3月29日中午,陈某某拿着自己的身份证,顺利地到移动公司营业厅办好了王某手机卡的挂失及补办手续。返回租住处,他登录王某的微信号,凭着知晓王某支付密码的便利,分4次将其10630元转到自己的微信钱包里。
直到4月3日,王某才发现自己手机捆绑的银行卡里少了1万多元,遂向警方报案。4月8日,迫于压力陈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办案检察官提示,微信钱包与银行卡捆绑在一起,除设一般付款密码外,还应加设一道手势密码,通过多重保护,才能更好地保障资金安全。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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