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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男子对女友闺蜜做这事 女子后悔不已

时间:2018-5-15 15:10:34>跟律师谈谈<

防火防盗防闺蜜男友?近日,女子何小姐就因将手机借给闺蜜的男友,结果被盗走1.4万余元。

何小姐和她的闺蜜林小姐一起合租了一套房子,何小姐住一间,林小姐和其男友张某住一间。2017年7月份,张某找了个理由向何小姐借手机。因为同住一个屋檐下,对方又是闺蜜的男友,何小姐碍于情面,就把手机借给了张某。没过多久,张某就把手机还给了她。

没想到,第二天,何小姐才发现手机钱包被透支了1.4万余元。这时,她已经找不到张某了。

后来,何小姐通过闺蜜林小姐和张某联系上了,张某承认自己透支了何小姐的手机钱包账号,也答应还钱,不过还了两期以后就没钱了。何小姐自己也没有钱还,无奈之下,只好报警。之后,张某的家属代其退还了1.4万元。

闺蜜男友是如何从何小姐的账号透支1.4万元的呢?经查,他在何小姐的手机上添加了自己的指纹,随后使用她手机钱包借贷了1万元,再转到自己的手机;又使用手机钱包透支消费4000余元,然后返现,再转到自己的手机上。就这样,何小姐的手机钱包账号欠款达1.4万余元。

同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犯罪嫌疑人张某使用被害人的手机钱包购物消费后返现转到自己支付宝账户的一系列行为,是窃取被害人财产并实现商品货币化行为,符合盗窃罪“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的客观特征,张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考虑到张某家属已代为退还赃款,他又是初犯,检察机关认为无逮捕必要,所以未对张某实施逮捕。

       在线律师 提醒

借手机等于借钱包

检察官提醒,当你把手机借给别人时,就等于把钱包借给别人了。建议市民不要轻易透露自己手机的开机密码,不要随意把手机借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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