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驾驶员曾两次酒驾被查获,其中一次因酒驾致人死亡而被吊销驾照,却不汲取教训,结果第三次因酒驾且无证驾驶而“栽”到交警手里。因酒驾且无证驾驶,驾驶员徐某5月4日在山海关区被交警查获,并最终被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20日。
5月4日中午,秦皇岛市交警六大队七中队在山海关区一路段设卡执勤时,一辆小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到距离卡点200米左右时突然停住,稍作停留便向后倒车,从兴华小学路口左转向北驶离。小轿车的反常举动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中队长赵海川一边通知另一组民警拦截嫌疑车辆,一边驾驶警车追踪。
小轿车在水泉市场路口转弯向南,行驶100米左右被民警拦停。在进行信息核查时,交警发现驾驶员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证件。经对驾驶员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证明该驾驶员属于酒后驾车。
赵海川赶到现场后,见到酒驾司机,觉得眼熟。经查,酒驾司机为徐某,他在2013年因酒驾曾被处罚,当时就是被赵海川查到的。2015年,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对方死亡,支付了巨额赔偿,驾驶证也被吊销。但是,这样的教训并没使徐某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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