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网婚姻家庭咨询律师据中新网报道,女子因丈夫车祸伤残成为植物人,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在和自己的公婆的争辩和法院的劝解下,最终,女子放弃了和丈夫的离婚。
2003年,汪某和杨某经人介绍相识,2004年夏两人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子取名杨某某。婚后夫妻感情很好,但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彻底改变了这段维持将近7年的感情。2011年一天晚上,杨某同朋友外出就餐,回家途中竟发生车祸。虽得到及时救治,保住了性命,但最终却因伤势过重,杨某成了植物人。后由司法鉴定为类植物生存状态。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以及由此造成的种种家庭琐事,让汪某渐渐丧失了对婚姻的坚持。最终汪某还是向法院提起了离婚申请,要求孩子归汪某抚养,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在庭审中,汪某多次表示,由于这场交通事故,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汪某也表示愿意独立抚养儿子并在能力范围内尽力照顾被告生活。因杨某成了植物人,无法发表意见,由其父母亲形成一份笔录向法院陈述。
陈述中,杨某父亲一直坚持认为,自杨某出车祸以后,汪某一直未尽到做妻子的义务,现在杨某成了植物人,无法独立生活,考虑到今后的生活问题,坚决不同意原被告离婚。
云法律网婚姻律师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是在该案中汪某同杨某从相识结婚至今已经有将近十年,有较为深厚的感情基础,并没有完全破裂,而且杨某并不存在符合准许离婚的重大过错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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