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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4人非法电鱼2斤 购买5万尾鱼苗放生补过

时间:2018-6-30 15:25:03>跟律师谈谈<

“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非法电鱼的危害,今天自愿购买鱼苗放生,算是补过,以后再也不会非法捕捞了。”6月27日,在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检察官和张湾区公安民警、渔政执法人员的共同见证下,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何某兵等4人将自愿购买的5万尾鱼苗,投放到了黄龙镇堵河流域,周围群众纷纷为公检渔政部门联合保护渔业生态资源的做法点赞。

6月27日一大早,一辆载有5万尾鱼苗的小货车,缓缓驶向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堵河河畔,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和批评教育后,检察官和公安民警、渔政执法人员、犯罪嫌疑人一同将水箱内的鱼苗分装在水桶里,分多次将鱼苗投放到清澈的堵河河水中。据悉,此次投放的鱼类主要是花、白鲢鱼,其以水中浮游生物、藻类为食物,能有效改善水质。

今年“五一” 节假日期间,为了给外地回来过节的亲戚接风,何某兵、李某山、何某隆、何某斌来到犟河十堰市西城经济开发区草店村段,非法进行电捕鱼作业近1个小时。公安民警巡逻至此,将4人抓获,当场查获非法捕捞的水产品2余斤以及非法捕捞工具电瓶、渔网、防水渔裤等物品。

案件移送到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案发时正处于每年3月至6月的汉江水域禁渔期,何某兵等人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但如何更好地体现检察办案实效,达到修复生态的目的呢?该院与公安、渔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索恢复性司法途径。同时,办案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开展释法说理教育,阐释了电鱼的危害性以及保护汉江流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错误后,4名犯罪嫌疑人表示愿意自费购买5万尾鱼苗投放,弥补“电鱼”给生态资源带来的不良后果。

今日,办案检察官表示,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这类案件,检察机关要和公安、渔业、法院等部门在坚持预防为主、打击为辅理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对于保护水生态平衡将会更加有意义、有效果。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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