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韩森寨法庭审结10起租赁合同纠纷。据了解,2018年年中,新城法院受理了10起租赁合同纠纷,原告是西安市某中学,被告分别是10户承租该校临街商铺10余年的老租户。
原、被告之前签署的书面租赁合同2015年年底到期。之后未续签合同,但被告均按照原合同约定的租金缴纳房租,原告未提出异议。后原告因教育局通知要求回收房屋进行教育改革,于2017年6月,向10被告分别送达了解除合同通知,要求全体租户在2017年年底腾房。但被告至今仍实际占用房屋,且并未缴纳2018年的房屋占用费。原告现要求被告腾房、缴清欠缴的水电费、缴纳房屋占用费并支付逾期腾房违约金。但被告均称在租赁期内,原告方虽屡次口头通知腾房,但并未实际收房,因此不清楚本次原告方意思是否真实有效,故并未腾房。
承办法官组织双方于今年6月7日开庭,经过庭审举证、质证,在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后,针对10户的不同情况,法官一方面逐户做调解工作,向商户释法解惑,建议其及时腾房,防止损失扩大;另一方面不断和校方沟通,希望能对商户减免房屋占用费及逾期腾房违约金。
最终该10起案件在日前以5个调解、5个判决结案。调解案件已经履行完毕,对于判决,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尊重法院判决、服判息诉、配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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