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江华男子王某因自家的狗被车子压死与人发生纠纷,醉酒后驾驶摩托车到派出所报警,因其一身酒味被民警发现并控制。近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近日中午,王某在江华县界牌乡吃中饭并喝了几杯米酒,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从界牌赶往桥头铺家中。途中听说有大货车压死一条狗便过去查看,发现被压死的狗和自家养的很像,就将狗拖回家中拔毛,之后,一老人称被压死的狗是他的,要将狗拖走,王某争执不过就驾驶摩托车到桥头铺派出所报警。
民警在与王某交谈中,发现他语无伦次,一身酒味,便将情况通报给交警大队。王某因涉嫌酒后驾车被交警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抽取。经鉴定,王某体内血液乙醇含量224.35mg/100ml,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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