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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东6人挤一辆三轮电动车上路,见到交警纷纷跳车逃跑

时间:2018-11-9 9:31:42>跟律师谈谈<

    近日,大江东警方根据杭州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在全区开展“雷霆3号”集中统一行动。行动期间,大江东交警大队民警在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时,成功抓获一名无证驾驶人员。

    11月5日中午,大江东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义蓬中队民警平军海、武江携警组成员于辖区某街道路口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12时53分,平军海发现一辆搭乘6名成年男性的电动车占用机动车转向车道,由西往东驶入路口,于是立即上前示意车辆停靠。

    搭乘人员看上去都30多岁的样子,也许怕一起被罚,见民警出现后,纷纷跳车跨跃绿化隔离带后四散离开,所幸当时路段车辆不多,没有发生意外事故。

    平军海迅速上前控制住了车辆驾驶员。经询问得知,该位驾驶人姓李,今年30岁,两三个月前刚来到大江东,目前租住在辖区某村,平时在妹夫承包的工地上打工。

    当天中午,李某和5位工友在义蓬购物中心旁边的小饭店里喝喝小酒吃吃饭,那天是发工资的好日子。午饭过后,没有喝酒的李某负责开车,载着工友们去工地找妹夫拿工资。

    令人唏嘘的是,当时车上还坐着一位受伤的工友,打算一起前往工地向老板商讨工伤赔偿的事,然而,坐在这样毫无安全措施又拥挤的电动车上,极有可能发生二次伤害。

    就在平军海准备将李某传唤回中队,并将该车辆送去检验时,李某开始据理力争,“我考过摩托车驾驶证的,我有驾驶技能的!”原来多年前,他曾考取过摩托车驾驶证,然而他的驾驶证早已经因违法行为被注销了。平军海告知李某他的驾驶证已经被注销了,并耐心解释在机动车道上驾驶该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

    经检验,李某驾驶的车辆被认定为机动车辆。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无证驾驶。

    由于该车辆属于李某的妹夫,妹夫也来到了中队,他表示,该车辆原本只在工地里驾驶,也不知怎的,那天就被开出来了。

    最终,大江东公安分局对李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超过国家电动车标准的三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无证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目前,杭州仍存在将三轮电动车作为载人交通工具驶上道路的行为,更有甚者将毫无保护措施的电动三轮车作为载客、接送孩子上下学、成人上下班的工具,大江东公安提醒大家,该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极易造成群伤,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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