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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一对夫妇找关系买房被骗走230万 得知真相后惊呆了

时间:2018-11-12 9:40:14>跟律师谈谈<

    丽水莲都籍男子蓝某龙,伪造公章、证明,将已出售的拆迁安置房再次转卖给他人,并编造身份称有“特殊渠道”可以低价购买房屋(商铺),今年43岁的蓝某龙以此手段涉嫌多起诈骗,仅其中一个被害人涉案金额就达230余万元。

餐饮店老板自称拆迁村主任

手上有多套拆迁安置房

    2014年中旬,蓝某龙与朋友合伙在松阳县西屏街道开了一家餐饮店,开店期间认识了被害人叶某贵、刘某琴夫妇。

    蓝某龙对叶某贵夫妇谎称是丽水市某拆迁村的村委会主任,有关系、有门路,手上有多套拆迁安置房可支配,逐步获得叶某贵夫妇的好感。

    蓝某龙和叶某贵夫妇熟识之后,借口向叶某贵夫妇借钱。叶某贵妻子刘某琴随口说,钱不借,买房子倒是可以。蓝某龙就假称,得与妻子商量之后再决定。此时的叶某贵夫妇不知道他们已一步步踏入蓝某龙的陷阱里。

买房买店面买房票

付款两年仍未拿到房

    不久,蓝某龙提供了“丽水经济开发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复印件,蓝某龙所在村委出具的有房证明(后确认系伪造),及蓝某龙一家三口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以骗得叶某贵夫妇的信任。

    2015年1月中旬,叶某贵和蓝某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41万的价格买卖一套100平方米的安置房。合同签订次日,叶某贵向蓝某龙银行转账20万购房款。蓝某龙承诺房子建好立马交付,并称会全权负责各项沟通事宜。

    2015年12月,叶某贵夫妇付清100平方米安置房的房款之后,蓝某龙又称可以将另外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低价卖给他们,若嫌住房面积太小,他有渠道将之前的100平方米的房子和这套房子合成一套180平方米的房子。

    后蓝某龙将叶某贵带至丽水市区某饭店见“安置办领导”,得到“可以将两套房子合并”的承诺后,2015年12月中旬,蓝某龙与叶某贵签订了第二份房屋买卖合同,以85.14万的价格买卖一套180平方米的安置房。截止2016年11月中旬,叶某贵夫妇分期支付了74万余元的购房款,10万余款商定交房时再支付。

    以买卖安置房的方式向叶某贵夫妇诈骗74万余元之后,蓝某龙开始编造购买安置房可以分配优惠的店面房、承包虚假的铜加工厂及食堂等各种理由,伪造各种材料、证明,继续对叶某贵夫妇进行诈骗。截止2018年9月,叶某贵夫妇已累计向蓝某龙汇款230余万元。

    2018年9月12日,被害人叶某贵、刘某琴夫妇向松阳警方报案。

一房多卖,“村主任”原是老赖

诈骗款基本挥霍一空

    松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接报后,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经查,蓝某龙(男,1975年生,丽水市莲都区人),2007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2年10月被假释。蓝某龙出狱后无固定职业,后染上赌博,欠下赌资高达百万余元。

    叶某贵夫妇购买的两套安置房,已被蓝某龙于2014年出售给他人,所得房款还了部分赌资,蓝某龙与叶某贵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目前,蓝某龙已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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