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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路大军”受命攻坚债转股 加速项目落地确保扩量提质

时间:2018-11-21 13:11:32>跟律师谈谈<

     现在,在各方的努力下,民营企业(包括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政策的施力点旋即转移到了市场化债转股方面。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为有效动员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推动市场化债转股扩量提质做出部署。笔者将通知中涉及的险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外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称为“七路大军”,把它们调动起来的目的就是要推进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加速落地。

  在五部门发布《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后,债转股的相关法规就基本齐备了。最近发布的有关债转股的法规是2018年6月29日银保监会发布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这个办法的制定原则是推动市场化、法治化银行债转股健康有序开展,规范银行债转股业务行为,提高债转股效率。这与五部门昨日发布的通知构成了姊妹篇,目的都是为了让市场化债转股加速落地,确保扩量提质。

  国家发改委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达17220亿元,到位资金3469亿元,涉及109家具有发展前景的高负债优质企业。从已签约的项目看,银行及所属实施机构签约项目占比超80%,资金到位占比超70%。债转股的主角是银行及所属机构。

  现在,债转股已经进入了扩量提质的新阶段。在这个阶段,仅靠银行的资金显然难以满足债转股项目的需求,扩围债转股的资金来源就成为非常迫切的事情了。五部门的通知发布的非常及时。

  在这“七路大军”中,保险资金在参与债转股方面,具有期限匹配的优势,这与保险资金的特质有关。正如保险专业人士所评价的那样,寿险资金的长期性优势使其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具有相当的潜在优势,能为不良资产的跨周期处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

  对于私募基金而言,参与债转股并不是一件特别容易的事情。债转股的实施过程较为复杂,对于私募机构的风险识别和资金盘活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考验,未来参与方可能还是以大中型私募股权机构为主。

  至于银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承担债转股主力军的角色。这不是其他机构能够轻易撼动的。

  公募基金参与债转股有一定优势,目前已有一些债券型基金本就已围绕债转股领域进行投资布局。但受制于公募基金申赎的随意性,笔者认为,未来养老目标基金参与债转股项目更具优势。

  经过了多年的多元化经营拓展之后,目前大多数证券公司仍难以摆脱靠天吃放的命运,在这样的情境下,证券公司参与债转股只能甘当配角。

  与证券公司相比,信托公司参与债转股的可操作空间要大得多,在一定程度上可与私募基金比肩。

  通知中规定,支持外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允许外资依法依规投资入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依笔者看来,“外资可参与债转股”是我们扩大改革开放的一项举措,但在具体的项目实施当中还需要进行不断的磨合。

  最后,市场化债转股的政策体系已经形成,接下来就看这“七路大军”各显神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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