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作为临时工的小梁,在工地工作时突发心脏病猝死。听闻噩耗,小梁哥哥立马从安徽来上海,一定要老板为弟弟的猝死“工伤”负责。
可是临时工猝死能算工伤吗?小梁哥哥和老板娘吴女士,各执一词。
小梁哥哥一口咬定:“上班期间,弟弟死亡属于工伤,应以工伤论处,需给予赔偿。”
老板娘立马反驳:作为临时工,没签合同,才来第一天,才干了一个半小时,没干什么累的活,自己突发疾病,不到两分钟,就死了。若算工伤,太冤太亏!”
那么到底算不算工伤呢?
律师一锤定音:“临时工和老板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无法认定为工伤,但因为雇佣关系,老板有赔偿责任。”
小梁哥哥最终提出,赡养费加丧葬费,老板总共应赔付10万元。
老板娘认为小梁哥哥要价太高,她把机器卖掉,最多能凑出来的是3万元,老板娘还称,自己要养孩子、要养父母,还要分6年付款17万,给被机器断了手指的员工。
经过调解,小梁哥哥同意老板娘,32000元的赔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老板娘表示:“安全生产太重要!为工人购买保险更加必要!”
在此小编想说:“临时工真的不那么好,对老板和雇工来说,风险都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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