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刑事案例>男子因为一棵树持刀杀2人伤10人 最终一审被判死刑

男子因为一棵树持刀杀2人伤10人 最终一审被判死刑

时间:2018-12-4 9:41:14>跟律师谈谈<

    2017年10月6日,一名疯狂的持刀男子打破了诸暨某自然村的平静:他手握杀猪尖刀,四处寻找与自己有过矛盾的村民进行报复,甚至连刚出生仅半个月的婴儿都不放过。最终,2人因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9人轻伤或轻微伤。

    而这一切惨绝人寰的暴行,竟源于一棵猪圈内的棕榈树。近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棕榈树被推倒 争执中他掏出尖刀

    被告人王某是诸暨市某自然村的村民。2013年,他将自己的老屋出售给了同村村民,自己租房居住。老屋旁的猪圈因为没有写入协议,依旧属王某所有。在随后的新农村改造过程中,老屋被拆除,但是猪圈和猪圈内的一颗棕榈树依旧被留在那里。其邻居曾希望出钱让王某将猪圈拆除,但王某始终不肯答应。

    去年10月6日,王某步行至其老屋原址时发现,猪圈周围的部分围墙和棕榈树被环境整治工作人员推倒了。王某立即找到村长了解情况,但后者对此也并不知情。

    于是,王某打算自己去找工作人员理论。因为 “害怕吃亏”,他回到租房拿了一把杀猪尖刀带在身上。

    回到老屋原址后不久,王某就和环境整治工作人员胡某忠发生争执。附近的工作人员何某、胡某兴见状急忙上前劝阻。没想到王某不但没有停止争吵,反而掏出了准备好的杀猪尖刀开始乱捅。将何某、胡某兴2人刺伤后,王某往村内跑去。

前后捅刺十多人 被村民合力制服

    在捅伤人后,这场闹剧却并未就此收场。“反正捅了人要坐牢,索性把之前有矛盾的人都捅了出气!”丧心病狂的王某开始在村中“复仇”。

    王某首先来到村民俞某均家中,但他和老婆均不在内,只有俞某均儿媳梁某抱着出生仅半个月的俞某淇在二楼卧室内休息。失去理智的王某随即上前,朝梁某腹部和俞某淇胸部各刺一刀后离开。

    出来后,王某遇到村民孙某康和另外两人在路边聊天。看到王某手臂上的血迹后,他们就询问王某相关情况。王某回答说摔了一跤后,径直走到孙某康面前,手持尖刀朝其左边腰腹部刺了一刀后迅速离开。

    随后,王某又来到5户村民家中“复仇”,持尖刀捅伤8人。最终王某被村民合力擒获,并被夺下尖刀。被害人俞某淇和被害人孙某康因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1人被刺成重伤,9人构成轻伤或轻微伤。

所谓“矛盾” 都是些琐碎小事

    究竟是怎么样的“深仇大恨”,才让王某对村民痛下杀手?事实的真相令人咋舌:王某和其他村民并没有实质性矛盾,也没有打过架。“都是一些琐碎的事情,感觉被他们侮辱了。”他在供述中这样说道。

    原来,1998年左右,王某在别人家中干活时,突然被一块掉下来的砖头砸中了头,他怀疑是上面做泥水工的俞某均故意砸的,从此“结下梁子”。他和被害人孙某康的矛盾是因为其女友杨某在孙某康门口摆摊买菜时,被孙某康掀掉了摆摊的蛇皮袋。王某和其他受害人的矛盾也都是因为这类邻里琐事。“话不多,人也老实,没什么朋友,平时就打打麻将,这些年脾气急了点,但也没听他和谁吵过。”对王某在平日里的表现,杨某这样形容。

    绍兴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因琐事持刀捅刺多人,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九人轻伤或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某持刀捅刺十余名无辜人员,其中包括多名妇女、儿童,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有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删除。)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男子因为一棵树持刀杀”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