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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在火锅店里猛吃猛喝后“逃单” 老板说只当吃个教训

时间:2018-12-5 12:41:47>跟律师谈谈<

    绍兴袍江孙端镇安桥头村的王老板反映,11月22号夜里11点多,三名男子到他的火锅店里一顿猛吃猛喝,最后没付账就跑了。

三个人十瓶黄酒

睡了一夜“逃单”了

    账单显示,三名男子当时吃了牛肉火锅、买了香烟和酒,总共490块钱。王老板说,当时只剩下一名男子意识还比较清醒。

    火锅店 王老板:“另外两个的话,有一个走路也走不稳的,还有一个直接不会走的,后来叫我把他扛上去的,他们又叫我拿了三瓶水给他们,我叫他们结账,他说第二天起来给我,第二天早上起来,他们偷偷跑掉了。”

金额太低无法立案

王老板只能当吃个教训

    王老板火锅店的隔壁,是一家旅馆,三名喝醉的男子当天就住在这里。

    旅馆 季老板:“(他们是几点钟走的?)早上。(几点钟?)八点来钟。(那监控可不可以给我们拍一下?)监控是不允许的吧。(怎么会不允许?)要通过派出所。”

    火锅店里没有监控,旅馆前台这里有监控,但旅馆老板有顾虑,不肯提供。不过,当时登记的男子刘某某留了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显示他是湖南人。

    王老板:“派出所查到他的电话号码,打电话给他,他说过两天会来给,一直说到现在,后来我们去派出所问,派出所说,他们不给钱的话,他们也没办法的。”

    王老板的妻子说,一开始对方还接电话的,她还录了音。

    王老板的妻子:“安桥头贵州黄牛肉火锅的,你是刘某某吧。”

    刘某某:“是,我没回来,我回来给你嘛,我还没回来。”

    王老板的妻子:“我知道,你们支付宝,微信都可以的。”

    刘某某:“我这周都没有,我回来给你,我现在在柯桥。”

    目前,刘某某的手机已经打不通了。绍兴袍江孙端派出所表示,490块钱金额太低没法立案,王老板表示,只能当吃了个教训了,以后还是得让客人提前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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