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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院前学生会主席张狂偷盗被判2年半

时间:2014-10-15 15:24:49>跟律师谈谈<

当张某(被抓时,他现已偷了100多件东西,大到笔记本电脑,小到一盒茶叶。此时,他不得不卸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主席的光环,沦为一名铁窗内苦楚懊悔的阶下囚。今年9月19日,市一中院以偷盗罪终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半。

    1985年,张某在湖南省衡阳县出世。父亲在他只有三四岁的时分就去世了。妈妈独立支撑家庭,抚养他和另外两个女儿。在张某的记忆中,妈妈一向在火车站做清洁工,一个月作业29天,拿着1000多块钱的微薄收入,春节过节也从不歇息。张某说,即便如此,妈妈的工资勉强能供他们念书,家中一贫如洗,而且还欠着8万元的巨债。学习上,张某没有辜负妈妈。2006年高中毕业后,他考入了东北一所不错的本科校园,2010年,又考入了令人无比羡慕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在该校攻读研究生。其间,他不但取得过校园的奖学金,而且还经过竞聘成为法学院的学生会主席。

   “我曾是一名德才兼备的好学生,从未想过自个会成为这样一个令人厌弃的无耻之徒”,张某说,这一切,始于他说的女友江某(化名)意外怀孕,“这件事彻底让我变得盲目而张狂”。江某是张某大学本科时的同学,也是一名在读研究生。张某说,江某是他终身的挚爱,“我一向以为我和她会相守终身,白头偕老”。

     2011年冬天,江某意外怀孕了。“其时我急着筹钱,但我不敢开口向妈妈要钱,妈妈现已辛苦备至,我再给她压力就太不孝了”,张某说,能借钱的亲朋早就现已被他家借遍了,他感觉很无助,毫无办法地煎熬。不久后,江某通知张某,她现已一个人做了人流手术,而且要和张某分手。张某说,他其时最大的感触就是“假如物质条件允许,江某不会这样受伤害”。为了证明自个,张某用菜刀剁掉了自个的一段小拇指,“我亏欠你太多,这辈子我不会再让你受一点苦”。

张某说,那天之后,他和江某的豪情更进一步,但也是从那天开端,他的心态发作了转变,“残酷的现实泯灭了我原本单纯的良知,人性剧烈扭曲,我切身体会到金钱极为重要,没有钱什么事都办不了”。张某说,此后他变得急于求成,逃课去校外做兼职,以求每月定期给江某寄过去满足她花费的钱,并给她买最时尚的礼物。而张某自个则节衣缩食,很多时分一天只吃一顿饭。

2012年春,张某当选法学院学生会主席。他说,繁杂的学生会作业和学业压力,迫使他必须停止所有的兼职,这样一来,经济来源又断了。“断指时对江某的承诺,我一定要坚持下去”,张某开端透支信用卡,用各种方式拆东墙补西墙,不时还向朋友借钱,而自个则更加节约。但这样的生活让他整个人成天浑浑噩噩,身体每况愈下。

    而检察机关公诉张某的榜首起偷盗,也就发作在这个时段。2012年2月,在校园的一个会议中心内,张某看四下无人,拿走了他人放在桌子上的两把双立人水果刀,一盒茶叶和一个充电器。不过,他尚未脱离会议中心,就被保安发现了。其时,由于偷盗物品的价值较低,校园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未处理他。阅历了这件过后,张某很久没有再偷过东西,直到2012年10月1日凌晨。那天,很多同学放假回家。张某潜入宿舍偷走了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名牌手表、佳能相机镜头号贵重物品以及5200元现金。

      据了解,其时,被盗宿舍的空调外挂机损坏修理,墙壁上有一个洞,张某恰是从这个洞中钻入宿舍进行偷盗的。他将所盗物品藏在了宿舍卫生间的天花板上,一向没被发现。直到他下一次作案案发后,保洁人员在打扫时,才发现天花板上的赃物。

      张某的“下一次”作案,发作在2013年2月5日至7日。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这期间,他先后进入15间宿舍进行偷盗。张某今夜偷盗,房间内小到茶叶、衣服,大到笔记本、相机,可以说,稍微值点钱的东西都被他拿走,他将物品装在拉杆箱中,经过窗户顺下去。此外,张某还偷了一些化妆品、LV皮包、首饰等物品赠予江某。 

寒假完毕后,学生们返校发现宿舍被盗,纷繁报案。警方在查阅监控录像后,发现了几个可疑的背影,后经学生们辨认,张某于2013年3月8日被捕。

   关于这几天的张狂作案,张某的解说是,一方面是自个想占小便宜,另一方面是自个精神压力过大,把偷东西当作一种解压方式。张某说,其时寒假放假前,他公务员考试失利,又面临找作业的压力,一起江某的爸爸妈妈豪情出现问题、自个姐姐也在和姐夫闹离婚……他感觉诸事不顺。“马上就要春节了,我身无分文,还想着给江某买件好的春节礼物”,张某说,那几天,他因为迟迟找不到作业,今夜不眠、惶惶不可终日。

     “我站在宿舍阳台,窗外灯火辉煌,我心头突然涌起20多年来我家每年春节的酸楚过往”,张某说,其时人生的挫败感涌上心头,乃至有种想要跳下去的激动,也是这个时分,他看到了对面宿舍没有封闭的窗户……所以,挑选持续偷盗。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以偷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张某不服提出上诉,提出一审认定的偷盗现金数额有误、未偷盗单反相机等上诉理由。市一中院经过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主审此案的法官杨朔在多次问询张某、前往校园调查后,剖析了张某偷盗犯罪的缘由。他指出,张某尽管是名牌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但他仅将法律当作了自个学习一种专业、今后吃饭的饭碗,尽管掌握了根本的法律知识,但却没有法律意识和观念,缺乏学法、知法、遵法的自觉性。


   杨朔法官指出,张某的行动可以反映出他对物质利益的变形追求,存在错误的价值观念。他在求学过程中,尽管接受了准确的系统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可是却没有可以抵制现代社会乃至是高校中存在的物质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价值观的冲击,致使身心沉迷于追求物质的变形需要与欲望中。而一起,张某自控能力差,不能良好地控制自个的不良情绪和激动行动,以及缺乏责任意识,也是其作案的缘由。

    在张某出事之后,张某的妈妈辞去了作业,来到北京找了一份扫大街的作业维持生计,并在一审期间退赔9500元。而在二审期间,张某也给审判长写了一封信。在信中,他说,妈妈是他最对不起的人。在看守所的一年半中,张某经常想象妈妈在清晨时分扛着东西打扫马路的瘦小身影,每次想起都会不由得泪流满面。

     无论张某有着如何的理由,他都辜负了一个妈妈含辛茹苦20多年的努力,都亲手毁了自个20年寒窗坎坷曲折的努力,葬送了自个的声誉和远大的出息。正如他自个所说,“在看守所里,我才理解,我的妈妈就算去卖血也不会愿意我走上这样一条错误的路途,而我却荒唐地以为盗取他人财物是在给家人减轻经济负担”。

     希望张某可以为了酬谢妈妈的半生艰苦,而不要放弃自个,无论将来承受多大的波折和屈辱,都不要让这种阅历成为自个前行的结尾,努力重新取得社会的信赖和认可,能如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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