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电子支付越来越方便,除了线上购物,线下实体店收付款也在迅速普及。出门不带现金,通过微信或支付宝二维码付款,吃饭购物也不成问题。然而,就是这种便捷的付款方式,被不法分子从中发现“商机”。
近日,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秋滨辖区多家超市报警,称有一名女子买东西后不付钱。民警与受害超市老板联系,经过调查确认了嫌疑女子的体形特征。由于该女子每次作案都以口罩遮挡面部,这给警方的侦查造成了一定难度,民警最终通过调查,锁定了嫌疑人顾某。凑巧的是当天又接到超市老板报警说该女子又出现了,打算故技重施,这次却被超市老板发现。
11月20日晚7时许,一名年轻女子戴着口罩来到秋高村一小超市内,走在货架前挑选半天后拿红糖、内衣到收银台前,核算好价格后,该女子掏出手机便扫了一下二维码,然后低着头快速走出了超市。超市老板没有像往常一样听见微信或支付宝中传来“滴”的收款声,察觉不对追了出去,可是刚才那名女子早已不见了踪影,随后超市老板报了警。
“那天晚上她进来买东西,买了内衣、红糖之类的生活用品,前前后后挑了估计有半个小时。在她准备付钱的时候,那时候店里刚好是比较忙的时候,她扫了二维码之后就马上走了。我们等了一会,支付宝声音没有响,钱还没有收到,我们追出去的时候连她人影都看不到了,总共损失了500多元”,超市老板回忆说。
案发后,民警快速出击,侦破了此案。“据我们了解,这名女子是从杭州刚来金华,准备找工作,身上也没有多少钱。她称自己微信里还有几百块钱,这几百块钱是要存着双12网购的。平时的生活用品她又舍不得花,才会到超市里买这些东西不付钱就跑走了。”办案民警说。
经审讯,嫌疑人顾某如实供述其作案手法。顾某在结账时会假装扫二维码但是并不付款,营业员粗略看过后,她就会快速携带商品离开。人多时,她也会趁乱直接将商品拿走逃离。经查明,顾某利用上述手段作案7起,涉案金额达1500余元。现顾某已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线律师提醒广大商家,在通过支付宝、微信等二维码结算付款时,务必看清对方是否确实完成付款,并打开客户端查看钱款到账情况,以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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