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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读央行“三定”方案:明确工作三大重点

时间:2019-2-3 15:12:09>跟律师谈谈<

   2月2日,《央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三定”方案)发布。

   券商中国分析,根据“三定”方案,央行相比于此前的职能设定和部门安排,变化最大的在于:

   加强央行宏观审慎管理职能,为此还专门设立宏观审慎管理局

   以及加强央行对金融行业风险监测与预警、监管协调的牵头和统筹的作用,为此细化设在央行的金融委办公室的职责,新设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局、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等核心部门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的职能

    第一财经指出,此次央行三定方案对金融市场出现的新情况进行了补充,针对市场监管、汇率机制等进行了针对性的内部机制调整

   财经杂志则分析认为,随着人民银行“三定”敲定,起源于去年初的金融监管改革也将迎来收尾。不过,就央行自身而言,随着新部门以及相关人员编制的设立,随之而来的新一轮人员安排也将开始启动。

郭树清和潘功胜不占副行长编制

   2月2日,央行“三定”方案发布。根据规定,央行机关行政编制779名(含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编制15名)。设行长1名,副行长4名。当前央行副行长共有6名,分别为郭树清、陈雨露、潘功胜、范一飞、朱鹤新、刘国强。

   此前一央行内部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郭树清由于是央行党委书记,应该不占4名副行长的编制名额,这就意味着还有一名副行长要另有其他任命安排。

   潘功胜担任央行副行长的同时,还担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他是否占副行长名额尚未可知,如果算,则意味着将有一位副行长可能会有另外的人事任命安排。不过,券商中国披露到的信息是,郭树清和潘功胜均不占用央行副行长编制。

   目前实际在工作中的副行长比设置方案中的人数多1人。

   此外,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有关央行大区行体制也一直争议不断。针对此类争议,《规定》指出,央行大区分行体制调整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一财经援引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称,“大区行改革,此次也提出会另行制定,(对市场的热议)做出了一个回应。”

   大区行的设立可以追溯至20年前。1998年,为了增强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威性和金融监管的独立性,央行共设立九家一级分行(即大区行,下辖中心支行)。

市场聚焦两大关注点

有两大关注点值得注意。

【关注点一:内设部门缩减 货政二司被撤并】

    目前央行官网显示,共设置25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条法司、货币政策司、货币政策二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结算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国库局、国际司(港澳台办公室)、内审司、人事司(党委组织部)、研究局、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保卫局)、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党委宣传部(党委群工部)、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参事室、工会、团委。

   根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对比方案中,设置二十一个内设部门及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局。分别为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条法司、研究局、货币政策司、宏观审慎管理局、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支付结算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保卫局)、国库局、国际司(港澳台办公室)、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保卫局)、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会计财务司、内审司(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司(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群工部)、参事室。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局。

   对比两者,将货币政策二司职能被撤并,取消了工会、团委,新增了宏观审管理局。并在内审司设置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货币金银局设置保卫局。

   新增的宏观审慎管理局具备牵头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方面的职能,具体职能包括:

   牵头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基本制度,以及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识别和处置机制。

   牵头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并表监管。

   牵头外汇市场宏观审慎管理,研究、评估人民币汇率政策。拟订并实施跨境人民币业务制度,推动人民币跨境及国际使用,实施跨境资金逆周期调节。

   协调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推动中央银行间货币合作,牵头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建议。

【关注点二:央行职责转变】

   经济观察报梳理央行官网与此次方案的区别,原人民银行共有十八项职责,现在增加为二十项,并在第二十项中明确提出职能转变。

   第一,“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金融业有序开放。”更新为: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第二,在原起草法律和行政规范草案职能上增加宏观审慎职能及消费者保护制度方面内容: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明确规定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央行。

   第三,原来的“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更新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负责宏观审慎管理。”

   信贷指导改为“执行”,央行或在未来信贷政策执行中更具话语权。

   第四,新增对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内容,央行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

   第五,在对金融市场监管中,在对原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有关场外衍生产品监管的同时,新增对交叉金融业务及资管产品监管内容,“牵头负责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负责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及其衍生产品市场基本规则。”

   第六,新增金融基础设施及互联网金融相关工作要求。牵头负责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统筹实施监管,推进金融基础设施改革与互联互通,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

   第七,在支付领域,新增统筹国家支付体系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职能。

   同时,第二十项规定为:职能转变。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围绕党和国家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加强和优化金融管理职能,增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性,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职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职能转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金融市场改革,着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果。继续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做好“放管服”改革的制度保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央行工作三大重点明确

中国证券报分析指出,“三定”方案透露央行工作三大重点。

【重点1:双支柱调控框架进一步完善】

从内设部门看,三定方案明确,设立宏观审慎管理局,牵头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基本制度,以及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识别和处置机制。

当前,央行在完善宏观审慎框架方面下了“先手棋”,包括建立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针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探索对金融基础设施实施宏观审慎管理等。宏观审慎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金融稳定和防范系统性风险,宏观审慎管理局的设立有利于夯实我国金融稳定的基础,由此,“双支柱”调控框架进一步完善,可以预见,货币政策将与宏观审慎政策相互支持配合、互相补充,更好地将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结合起来。

【重点2: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是央行的职责之一。

梳理2018年以来多次金融委会议情况不难发现,“防风险”是其中高频词汇。业内人士表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将仍是2019年监管工作重点,需高度关注金融市场波动形成的风险联动、货币政策传导不通畅带来的融资缺口、信用违约风险等。

从内外部环境看,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银行分析师许文兵表示,在外部要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对国内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全球资本从新兴市场流出对国内金融和货币体系造成的冲击。在内部要注意平衡好政策调整对实体经济和金融机构的影响。

从风险增量和存量角度看,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在增量风险方面,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客观存在,实体企业风险未来可能进一步暴露,实体端的风险或会向金融端蔓延;存量风险方面,包括影子银行、资管涉及许多存量风险,增量部分已经控制得很好,存量部分如何逐步消解,并避免对实体经济造成影响,是未来需要讨论的问题;另外,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也值得关注,其存量规模比较大,对经济影响非常全面。

【重点3:补齐监管短板持续推进中】

当前仍有多项框架性政策短板有待补齐。在央行牵头统筹下,多项监管细则有望尽快出台。完善系统性重要金融机构监管、金控公司监管等细是补短板的重要内容。

方案显示,宏观审慎局将牵头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并表监管。

兴业研究分析师陈昊表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今年可能会“补”上相关细则。但出台规则并不意味着相关监管要求会立刻上升,参照发达经济体经验,为了保证金融体系平稳过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附加监管要求过渡期大多长达数年。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方面,目前来看,金控监管侧重点在于对非金融企业入股金融机构形成金控的监管,特别是一些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形成的金控进行监管,这方面在国际上参考先例较少,因此需要监管部门探索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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