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检察院依法对徐州市鼓楼区委原副书记 李金豹(副处级)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金豹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金豹,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1998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金豹利用担任徐州市鼓楼区发改委主任、副区长、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区委副书记等职务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为他人在承揽工程、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4年至2016年,被告人李金豹在担任鼓楼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化工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务期间滥用职权,在拆迁过程中授意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违建不予查处,并违规予以补偿,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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