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几年的逃亡生涯里,我深刻反省了自己所犯的罪行,深感内疚和自责。逃避终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所以我选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近日,逃亡4年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峰(女,39岁,益阳赫山区人),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经侦大队,向民警递上了手写的千字“自首书”。至此,一起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万元的特大合同诈骗案告破。
2014年9月初,多名受害群众到经侦大队报案,称被郭某峰(某午托机构负责人)以合作投资经营校车的名义,签订购车合同骗走购车款。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迅速成立专班立案侦查,经查明,2013年3月至2014年7月间,为牟取非法利益,郭某峰利用租赁、购买方式取得11辆校车经营权后,在明知自己无权转让所租赁校车所有权的情况下,以合作投资经营的名义,允以高额回报,先后诱使10余名受害人与自己签订合同,以每辆校车13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价格重复出让车辆所有权,累计骗取他人购车款600余万元后失联。2014年11月6日,赫山警方将涉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峰列为网上逃犯缉捕。
为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民警多次上门做其父母思想工作,要求亲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规劝郭某峰投案自首。今年2月26日,郭某峰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这几年我一直躲在贵州偏远山区,靠给餐馆刷盘子维持生活,每到逢年过节的时候就特别想家,现在终于解脱了。”
目前,郭某峰已被赫山警方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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