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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年蒙冤者:“因奸杀人”的大罪与“留有余地”的判决

时间:2019-3-28 14:14:50>跟律师谈谈<

   在一审中因“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而免于一死的“凶手”王华州,喊冤近29年后被改判无罪。记者梳理媒体近年公开报道的近50起国内重大冤假错案后发现,王华州是其中蒙冤时间最长的人,超过了蒙冤达28年之久的刘忠林。

   1990年5月5日晚,西安电力电容器厂女工史某在她的宿舍中遇害。她的宿舍是415室,住在同楼层412室的王华州被警方认定有重大嫌疑,后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在其被羁押4年多后,1994年6月2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王华州提起公诉。

   西安中院审理后认为,王华州杀人手段残忍,罪行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唯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判处王华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一留有余地的判决,使王华州保住了性命。

   记者此前报道,十八大以来得以纠正的多起冤假错案中,至少9起案件的原有罪判决出现了“鉴于本案具体情况,可不立即执行死刑”或类似的表述,其中包括海南陈满案、江西乐平案等。

   2018年6月12日,陕西高院对王华州杀人案作出再审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19年3月22日,西安中院改判王华州无罪。西安中院认为,本案认定王华州故意杀人的直接证据,仅有其在侦查阶段的三次有罪供述,但该有罪供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王华州一审被判死缓后上诉遭驳回,陕西高院认为王华州“杀人手段凶残,罪行特别严重,本应依法严惩。但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

被控因奸杀人

   生于1960年的王华州,退伍后被分配到铁路系统工作,后来当上了西安铁路分局机务段运转车间见习司机。1987年,他和西安电力电容器厂女工张爱红(化名)结婚,后育有一女。张爱红在厂里有一间宿舍,王华州有时住在妻子宿舍里。

   1990年5月5日晚9时许,西安电力电容器厂309号宿舍楼415室发生凶杀案,年仅23岁的女工史某遇害。同年5月13日,住在同楼层412室的王华州被带走调查,自此失去自由。

   3月26日晚,王华州向记者回忆起29年前的往事,语调平静:“他们把我带走后,我一共做了11次供述,其中3次有罪供述。前两次有罪供述是在电力电容器厂公安科做的,第三次是进了看守所做的。”

   在公安科被审讯两天后,1990年5月15日,王华州被刑拘,并被送至看守所羁押。王华州称,在看守所的时候,他曾把他的案件情况写在卫生纸上,藏在褥子里,“防止判了死刑,家里还不知道是啥情况。”

   在看守所呆了四年多后,西安市检察院才将以故意杀人罪对王华州提起公诉。

   “西检刑二诉字(1994)第0130号”起诉书显示,检方查明:1990年5月5日晚9时许,被告人王华州窜至同楼415房间,见青年女工史某独自在室内看书,王华州在闲谈中遂起邪念,便倒锁房门,将史猛推倒在床上欲强奸。因遭到史奋力反抗,王即从室内电炉下面拿起砖块,在史头部猛击数下,致史昏迷后移至床上。而后恐其不死又用电炉上的电线紧勒史的颈部,致史死亡。当被告人王华州欲奸尸时,听到有人用钥匙开门,即用棉被将史的尸体盖好,待门外无动静时,仓皇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在开庭前十天,王华州见到了妻子为他找的辩护律师。“我给律师说,你要觉得我有罪,就不要给我辩护。他(律师)说‘你脑子还算清醒,就准备给你无罪辩护呢’。”

   四年多等待后,是半个多小时的庭审。

   西安中院“(1994)西刑一初字第1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华州对其所犯罪行先供后翻。庭审中,王华州辩解称,其未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原承认杀人犯罪的供述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被迫承认的。

   王华州的律师孟浩也为其进行了无罪辩护,其指出该案存在的多处疑点,如案发现场门拉手等处上提取的指纹,与王华州指纹不符;王华州衣、裤、鞋上均未检出人血,以及其有罪供述内容与案发现场的矛盾之处等等。

  不过,西安中院并未采信王华州的辩解及其律师的辩护意见。

留有余地的判决

   1994年8月17日,西安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华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此外,法院还判王华州赔偿被害人史某家属三千元。

   在前述判决书中,西安中院认为王华州杀人手段残忍,罪行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唯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应依法惩处。

   王华州上诉后,遭陕西高院裁定驳回,维持了原判。

   陕西高院1994年11月7日作出的裁定书显示,王华州“杀人手段凶残,罪行特别严重,本应依法严惩。但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

   记者此前报道,十八大以来得以纠正的多起冤假错案中,至少9起案件的原有罪判决出现了“鉴于本案具体情况,可不立即执行死刑”或类似的表述,其中包括海南陈满案、江西乐平黄志强等4人杀人案等。

   在王华州案中,留有余地的判决,在保住他性命的同时,也使他有机会进行申诉。王华州告诉记者:“判决前我想着要么是死罪,要么是无罪。判决下来后,我知道我死不了了,但也出不去了。”

   二审判决后,王华州被送往监狱服刑。“有时压力太大,不想活了,想着不如一头撞死算了。”王华州说:“为了分散注意力,不想去死的事情,我就拼命干活。”

   他的这种表现,被监狱管教认为是积极改造的表现,对他印象不错。王华州说,在监狱他织过地毯,做过病犯护理。

   服刑的时候,一有闲暇时间,王华州就写申诉材料,“父母来探监的时候,我就交给他们,让他们带出去寄给最高法、全国人大等部门。”王华州的母亲,还曾三次前往北京申诉,但均无果。

   由于表现良好,王华州获得了多次减刑机会,“先是死缓减成无期,无期又改判为19年,后来又减刑好几次。”2010年6月5日,多次减刑后的王华州走出监狱,重获自由。

   王华州说,出狱后也很难融入社会,脱节了。为了谋生,他摆过地摊,跑过摩的。同时,他也一直在向有关部门申诉。王华州说,出狱后的第三天,他就给陕西高院递交了申诉状。2010年12月16日,陕西高院驳回了他的申诉。

   2013年,王华州将自己的案情和申诉材料发在博客上,试图引起关注,但几乎没有任何反响。3月27日,记者查看他的博客,发现其访问量刚过一千人次。

   一审时,为王华州做无罪辩护的是律师孟浩。二审时,孟浩的同事许小平律师也参与了该案。王华州说,他出狱不久,孟浩律师就去世了,但许小平律师一直在关注他的案子,年已七旬的许小平甚至给最高法的领导写信,反映王华州的案件,并曾带着王华州一起去北京申诉。

   转机出现在2017年,当年6月1日,最高法给王华州发来一纸通知书称,最高法立案后,发现陕西高院亦已对该案立案审查,“你若不服陕西高院此次审查结论,可以再次向我院申诉。”

蒙冤29年获无罪判决

   2017年10月24日,陕西高院作出“(2017)陕刑申1号”再审决定,以原终审裁定认定王华州故意杀人犯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为由,决定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

   经再审后,陕西高院于2018年6月12日作出“(2017)陕刑再4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该院“(1994)陕刑一终字第370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及西安中院“(1994)西刑一初字第1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将案件发回西安中院重审。

   2018年12月17日,西安中院开庭审理了本案。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庭审系不公开审理。被告人王华州及其辩护人许小平、罗震东到庭参加了诉讼。

   西安中院审理后认为,在本次审理中,经对在案全部证据进行审查,证据之间尚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且缺乏明确指向王华州作案的客观证据,全案证据尚未能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不能据此得出王华州作案的唯一性结论。

   西安中院认为,本案认定王华州故意杀人的直接证据,仅有其在侦查阶段的三次有罪供述,但该有罪供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对王华州有罪供述的具体评判包括,王华州对案件关键事实的供述存在反复且前后矛盾;其供述与其他在案证据供证一致的真实性存疑,可靠性不高;不能排除指供、诱供的可能,但“均未发现存在刑讯逼供的线索”。

   此外,西安中院还认为,此案在案证据无法将王华州锁定于案发现场,案发现场未查到王华州任何生物信息,从其身上也未查到被害人的生物信息。客观证据无法证明王华州在案发时间到过案发现场,更无法证明其实施了杀人行为。

   同时,西安中院还认为,案发现场多件无法查清来源的物品,现场门把手及水杯上遗留的指纹经比对与王华州指纹不符,现未查明系何人所留,故本案无法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

   西安中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王华州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在案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

   2019年3月22日,西安中院宣判被告人王华州无罪。

   此外,记者梳理媒体近年公开报道的近50起国内重大冤假错案后发现,王华州是其中蒙冤时间最长的人。从1990年5月被抓,到如今获无罪判决,王华林蒙冤长达29年之久,超过了2018年4月被平反的刘忠林,刘蒙冤长达28年。

   3月26日,王华州告诉记者,他是22日下午去西安中院拿到的判决书,“法官也没有道歉,过了十天上诉期才生效,到时再看。”

   目前,王华州的收入来源仅有他每月600元的低保。2018年10月3日,王华州父亲去世, 留下59岁的他和85岁的母亲相依为命。

   “冤案真的是能毁人的一辈子,妻离子散。”王华州说,事发时,女儿才两岁,现在已经结婚了,现在时常会来看望他。在他入狱后的1996年,他选择和妻子离婚,后来妻子又有了新的家庭,出狱后也没找过对方,“找她也没有意义。”

   对于妻子曾作出涉及夫妻隐私、对他不利的证言,王华州表示:“我自己都认了三次,何况她一个女人家,我不怪她,我还要感谢她当初给我找律师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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