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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嫁”有钱人家 欲“断绝关系”拒养爹妈

时间:2014-11-26 14:40:03>跟律师谈谈<

   11月26日讯 市民陈大娘近来被自个亲儿子气得病况加重,由于儿子为了能够顺利“入赘”女方家,竟然答应与自个爹妈“断绝关系”,不承继爸爸妈妈的遗产,也不奉养白叟。

  2009年初,陈大娘的儿子小伟因盗窃罪被判入狱5年。陈大娘得知此事后一病不起,日子起居只能由老伴照看,老两口仅靠低保金保持日子,日子过得愈发艰难。2014年3月,小伟刑满获释,陈大娘感受日子又有了期望,她觉得今后这个家只要有儿子在身边,就会越来越好。

  同年5月,小伟经过朋友认识了一个女孩,二人聊得很投缘。女孩家境富裕,一直期望能够找一个对自个唯命是从的另一半,她觉得小伟正合适,也不在乎他曾经坐过牢。3个月以后,小伟向女孩求了婚,女孩有个条件,小伟必须写下一个保证书,婚后小伟要跟家里划清界限,不能回去奉养爸爸妈妈,也抛弃承继爸爸妈妈的遗产,今后全心全意照看女方和女方的爸爸妈妈,婚后的全部花销均由女方支付。小伟答应了女孩的需求。

  小伟结婚以后,陈大娘多次联络小伟让他回家看看,表示自个和老伴都上了岁数需要人照看,均被小伟拒绝了。面临儿子的无情,陈大娘向香坊区法援律师求助。经过律师的调解,小伟认识到了自个的错误,表示会尽心奉养爸爸妈妈。

  云法律网律师说法

  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奉养人不得以抛弃承继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奉养责任。老年人有需求奉养人交给奉养费的权力,奉养人不得需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承继遗产是一种权力,能够抛弃,但奉养爸爸妈妈是子女的法定责任,不能够经过协议免除或转让,也不能以抛弃承继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奉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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