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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一“路霸”恶势力团伙覆灭!3个茶杯卖1200元 不买打人

时间:2019-4-14 14:24:11>跟律师谈谈<

   萧山一个“路霸”恶势力团伙最近被判刑。该犯罪团伙在萧山某高速路口强行推销、高价出售低劣产品,作案多起。

   2017年6月份至2018年5月初,张某(另案处理)伙同被告人田某、王某、杨某、柴某、睢某等人为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在萧山区某高速路口的饭店门口,有组织地从事强迫交易活动,逐渐形成了以张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田某等五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期间,张某负责组织联系、租用场地,并先后招募被告人柴某、睢某等人;被告人田某、王某负责联系大巴车客源、提供场地并收取租金;被告人杨某拉人入伙,并负责场地的管理、收取租金等;被告人柴某负责管理日常强买强卖工作;被告人睢某根据张某等人的安排,伙同被告人田某等人通过抽奖引诱、言语威胁、不让离开、殴打等手段,强行将劣质茶杯、茶叶、充电宝、手表、手机等物品卖给过路大巴车乘客。

   一盒劣质茶叶售价700元,三个做工粗糙的茶杯售价1200元……如此高额的售价和强卖的做法,明显就是在宰客。经周边群众反映,该饭店门口的摊贩时常与客人产生争执,多名受害人在此处被强迫购买劣质商品。

   据了解,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在萧山的交通要道实施作案,严重损害多名被害人的合法权利,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萧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王某、柴某、杨某、睢某等人结伙他人,以威胁手段强卖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系共同犯罪,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昨天上午,法院对该起涉恶势力犯罪的五名被告人以强迫交易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田某、王某、雎某、杨某、柴某等人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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