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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价能买房?重庆首例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案告破

时间:2019-5-14 19:58:18>跟律师谈谈<

“主城区楼盘,均价比市场正常价格低50%以上,算下来每平方米不到6000元……”面对这样的好事,很多购房者欣喜若狂。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隐藏在“馅饼”背后的却是一个大陷阱。

昨天,九龙坡警方通报了一起最近破获的涉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在没有获得房产销售权的情况下,通过中介机构非法向外出售楼盘房产,先后收取54户购房者定金450余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销和工程项目。这也是自2018年7月市房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后通报的首例案件。

“半价”卖房,购房者动心了

九龙坡警方介绍,去年6月,九龙坡公安经侦支队接到市民小李报警称,其在购买位于九龙坡陈家坪区域某楼盘住房过程中,疑似遭遇诈骗,请民警帮忙调查。

小李告诉民警,他是来自重庆周边区县的一名打工者,做工期间一直租房住。去年4月,小李从一位朋友处得知,九龙坡区某小户型楼盘正在以超低价出售,而且是“手慢无”,建议他抓住时机,迅速下单。

早已有在主城安家念头的小李怦然心动,立即按照朋友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楼盘的“经销商”余某某取得了联系。余某某告诉他,目前楼盘销售非常火爆,而且均价比市场正常价格低50%以上,算下来每平方米不到6000元。余某某还邀请小李第二天到楼盘旁边的售楼办公室详谈。谨慎的小李提出先看看房子,余某某一口答应。

第二天,小李赶到指定楼盘实地查看,并进到楼盘内部查看了户型等,感觉非常满意。随后,他按照约定在位于楼盘旁边某居民楼的一间办公室内,见到了余某某,现场还遇到了另外两位来看房的购房者。看到小李仍对超低房价心存疑虑,余某某解释说,这是因为公司要回笼资金,不得已而为之。“你买了房子,如果自己不住,过两年再卖出去,转手就是一倍的利润,这便宜哪里去找!”在余某某的不断怂恿下,小李缴纳了购房定金95000元。

当时,像小李这样出于“捡便宜”心态而踊跃交纳购房定金的购房者不在少数。案发后,警方摸排核查发现,先后有54名购房者向余某某和中介公司缴纳了定金和中介费。

交房日,购房者才知道被骗了

然而,事情的发展超乎所有购房者的预料。按照购房约定,去年6月是交房时间,可是购房者却没有接到前去接房的通知。交房日当天,购房者不约而同来到余某某的办公室询问情况,却被告知:楼盘的产权流转出现了问题,之前和大家签订的一切购房文件无法继续履行!

“没有产权你就敢乱卖收钱?”面对现场大家的质问,余某某的答复是,由于债务纠纷存在,该处楼盘的产权经历了复杂的置换过程,而且目前接盘无望。他表示,收大家的钱可以退。但是这些资金已经被自己挪作他用,希望大家给他时间。购房者们意识到被骗了,于是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立即对余某某展开调查。调查显示,余某某的确参与了围绕该楼盘进行的一系列多方产权置换。但相关资料显示,到2017年10月底,余某某在明知该楼盘产权置换已经无法获得的情况下,为筹集资金用于自己的其他项目投资,仍然冒用其他公司的名义,通过中介公司向外出售该楼盘房产,并向购房者收取定金共计450余万元。

严打“一房多卖”等行为

去年7月,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出台《关于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对编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炒卖房号”非法牟利、“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伪造公文、证件、证明”、“挪用、侵占房地产交易资金”、“一房多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威胁人身安全”等九大类房地产领域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行为实施重点打击。

上个月,余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警方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侦办中。

律师在线提醒

在购房时,一定要要求销售方出示由房管部门开具的相关销售资质材料。

同时,对于房产销售中所谓的“超低价拿房”、“断崖式甩卖”,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对于低于市场价格太多的销售行为,一定要心中有数,天上不会掉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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