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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得知老板正被抓捕仍助其逃匿

时间:2015-1-15 14:14:26>跟律师谈谈<

14日上午,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中央禁毒委督办的2014年陆丰毒品系列案中李储祥、钮忠海窝藏毒贩一案在佛山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该案系陆丰毒品系列案中首个开庭审理的案件。案件开庭历时近2个小时,合议庭未当庭对案件作出宣判。

  指控:得知老板正被抓捕仍助其逃匿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储祥、钮忠海在代志军(另案处理)的介绍下,先后进入深圳市金雅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菲达尔酒业有限公司当司机。两人在工作期间,均得知上述两家公司的老板林凯永(另案处理)是犯罪嫌疑人。

  据指控,2014年2月14日晚,林凯永告知李储祥自己当天下午被警察跟踪,并指使李储祥驾驶一辆皇冠小轿车到深圳市盐田区泊岸雅苑交给林凯永的家人。当晚9时许,李储祥按照指示开车抵达泊岸雅苑地下停车场时,看见林凯永的妹妹林春娜(另案处理)被警察抓获,遂将此事电话告知了代志军、林吟(另案处理)、林凯永等人。当晚10时许,李储祥再次按照指示驾驶该车来到深圳市南山区现代城华庭交给林吟,随后来到深圳罗湖区嘉宾路城市天地广场地下停车场与林凯永会合,并将林春娜被抓的事情详细告诉了林凯永,后驾驶停放在该处的一辆路虎车搭载林凯永先来到深圳市运通达二手车行的员工宿舍了解黄利平(另案处理)等人被抓情况,李储祥将了解的情况如实向林凯永汇报后,二人驾车来到宝安区新锦安雅园的住处。

  2月15日中午1时许,被告人钮忠海回到这一住处时,在得知林凯永正被公安人员抓捕后,仍帮助林凯永购买衣物、食品并使用钮忠海的身份证在深圳市宝晖酒店开房给林凯永使用。之后,钮忠海驾驶一辆别克商务车载林凯永到宝晖酒店,帮助其逃匿。当日晚上7时许,李储祥、钮忠海驾驶别克商务车到宝晖酒店接上林凯永,后李储祥继续驾驶该车送林凯永前往林凯永位于广州的住处。次日凌晨,李储祥又驾车搭载林凯永返回宝晖酒店。

  公诉机关认为,李储祥、钮忠海的上述行为,构成了窝藏罪。

  辩解:不知老板真名 不知其被通缉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李储祥、钮忠海均表示有异议。李储祥辩称,他只给林凯永当了几个月的司机,当时他并不知道老板的真名叫林凯永,也不知道老板被通缉。虽然之前有看过陆丰“雷霆扫毒”的新闻,知道老板老家是陆丰的,也多次见过老板吸毒,但只听说过老板是捞偏门起家的,并不知道老板就是贩毒的。李储祥还辩称,此前他并不知情,在2月14日当天,老板也只是说“有人跟踪他”,后来看到老板的妹妹被抓了,加上之前老板的紧张表现,他才猜测老板被公安抓捕。

  钮忠海则辩称,自己只是菲达尔酒业有限公司的司机,平常就开车送红酒而已,此前只给老板当过一次司机,对老板的情况也不了解,更不知道他的真名叫林凯永,也从未在电视上或者网上了解到老板被通缉的情况。其辩护人也认为,钮忠海没有主观故意,可能应该知道林凯永是犯罪嫌疑人,也只是可能知道,并不是明知。此外,钮忠海也未采取任何手段帮林凯永逃跑,其行为也未对公安机关抓捕林凯永造成影响。

  对此,检方提供了林凯永等人的证言予以反驳。根据林凯永等人的证言,林已经告诉过李储祥、钮忠海,他自己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事情。此外,在2月14日当天,李储祥还故意买了新手机和新电话卡,以躲避公安机关的侦查。而钮忠海明明知道林凯永的种种反常情况,还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其开房,并购买了衣物食品等。检方认为,李储祥、钮忠海明知林凯永是犯罪嫌疑人,却未履行作为一个公民的举报义务,还协助林凯永逃跑,扰乱公安机关办案,这些行为构成了窝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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