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其他案例>内蒙古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酒驾致4死 顶包者被决定逮捕

内蒙古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酒驾致4死 顶包者被决定逮捕

时间:2020-5-12 9:30:22>跟律师谈谈<

   针对内蒙古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酒驾致4死一事,内蒙古赤峰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5月11日通报案件最新进展:检方对赤峰市敖汉旗“4·04”交通肇事包庇案犯罪嫌疑人闫某华决定逮捕。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内蒙古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潘某国酒后驾车致4人死亡。家属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交警部门认定潘某国饮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警方调查初期,潘某国隐匿自己驾车,同车人闫某华冒名顶替。

   9日,内蒙古赤峰市宣传部发布通报,4月4日7时25分,省道210线敖汉旗境内529km+200m处发生一起3车碰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

   4月5日,潘某国被敖汉旗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6日,经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批准,敖汉旗公安局对潘某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执行逮捕。4月30日,敖汉旗公安局将潘某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闫某华涉嫌包庇罪移送至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5月8日,经研究决定,免去潘某国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有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删除。)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在线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内蒙古敖汉旗政法委副”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