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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逃主犯去法院旁听自己的案子时被指认 嫌犯:必须算我自首

时间:2020-9-24 11:20:31>跟律师谈谈<

   在逃主犯竟然去法院想旁听自己案子的庭审。

   9月2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公诉人在庭审现场当庭指认出了在逃主犯孙某。当日,孙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该院批准逮捕。

   “我是自首,必须算我自首。”面对团团围住自己的法警,孙某没有反抗,反倒是堂而皇之地扯起了谎,“我到法院是来自首的,我知道自己犯了事,给我一个机会。”

   8月25日下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正在开庭审理一起招工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单某、朱某、陈某等三人诈骗团伙分工协作,以招聘上海地铁工作人员为由,从2019年12月起先后诱骗上千名被害人去指定医院体检,从而收取医院方给予的体检回扣。事实上,朱某等三人跟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合作关系,招聘信息系伪造。

   为了伪装自己的皮包公司,犯罪团伙还先后伪造了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等公章,伪造了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等营业执照,为自己虚构了科长的头衔,还印制了相关名片。同时在58同城、斗米APP、赶集网等平台发布多个地铁岗位招工信息,用于吸引应聘者上钩,四个月内有上千人上当,该团伙非法获利20余万元。

   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刘国敏在核查此案时,发现除了单某、朱某、陈某等三人涉嫌诈骗罪之外,在三人的供述中还不约而同地提到了自己老板孙某。根据朱某等人的供述,孙某是诈骗团伙的“头”,不仅每月给他们三人发底薪,还在疫情期间,为他们预支了上万元工资供日常开销。那么这个他们口中的孙某,真的是诈骗案件的幕后主使么?

   为进一步查清案情,承办检察官刘国敏多次提审了在案人员,发现三人的口供基本一致,孙某确实指使上述三人共同实施诈骗犯罪活动。同样,在案件的卷宗中也可以清晰地看到孙某和涉案医院以及三人的微信聊天、转账记录和银行流水,并且诈骗团伙租用的办公楼房租、水电等均由孙某支出,这些足以证明孙某参与诈骗的事实。

   公诉人最终认定,孙某涉嫌诈骗罪,且在该案中系主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在8月12日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

   然而,孙某认为自己躲在幕后操作不会被法律制裁,在几个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请托下,打算作为老板,去法庭上“关照”一下自己的“员工”,顺便也了解一下案情的进展。

   8月25日庭审当天,法庭审判长正在按例核查旁听人员的身份信息。此时,在一旁的公诉人发现其中一名旁听人员的姓名和正在追诉的主犯孙某一致,就引起了警觉,在和审判长沟通后,对孙某进行进一步讯问,这才有了前面孙某在法庭上被法警当庭扭获的一幕。

   值得注意的是,孙某是惯犯,2008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在2019年2月,孙某因为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被害人去指定医院体检赚取回扣,因诈骗罪被静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出狱后,孙某故技重施再次纠集团伙进行诈骗。

   9月23日,孙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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