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表姐向我母亲借了122万元人民币,并说明此款项将用于购买房产。一年后连本带利还清。只是因为房价不理想,一直没还钱。现在我们想拿她的两套房产抵债。只是当初她买的时候其中一套是用她丈夫的名义买的。现在我姐是同意写债务凭条,而我姐夫却不愿意写。此债务发生在她们婚姻期间,而且目前也没有分开。我想问的是,如果我只得到我姐的签字,而没有我姐夫的,我们能不能凭借那个借条要到我姐夫名下的房产。那套房产已过五年,但是因为地产老板跑了,所以房产证一直没下来。只有一个购房凭证。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我姐一人的签字,能不能把姐夫名下的房子要回来。或者更进一步,将底账上的名字换成我们的名字,而不必要求姐夫的签字。我跟我姐签的是房产转让协议。只是这房产在我姐夫名下。没有我姐夫的签名情况下,这份房产转让协议能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