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刑事案例>平安银行一支行行长受贿500余万获刑6年半

平安银行一支行行长受贿500余万获刑6年半

时间:2015-5-21 10:22:29>跟律师谈谈<

    36岁的平安银行杭州某支行行长陈某在六年内非法收受多家企业贿赂544万元。日前,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没收财产5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2年,陈某先后担任深圳发展银行杭州某支行信贷员、副行长及平安银行杭州某支行副行长、行长。在此期间,陈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19家企业的贿赂共计现金544万元,并在贷款事务上为他人谋利。

  诸暨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陈某收受贿赂的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陈某在案发前曾退回34万元赃款,并在法院审理期间退清了全部赃款,可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欢迎 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云法律网 律师咨询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平安银行一支行行长受”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