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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五环7·28特大交通事故8名死伤者获赔610余万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3-6-24 9:10:29>跟律师谈谈<

    东五环“7·28特大交通事故”,造成7死1伤的惨剧。昨天下午,朝阳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肇事车辆的挂靠单位平原县路翔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翔公司)、肇事货车司机刘平、车主李令洪及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7名死者家属和1名重伤者,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及财产损害赔偿,共计61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7名死者家属和重伤者相继向法院提出共计645万余元的民事索赔。昨天下午2点40分,朝阳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死者及伤者家属中,仅有死者郭先生的家属到庭等候宣判。肇事者刘平的母亲也出现在法庭上。
    法官表示,李令洪作为肇事车辆的实际车主并雇用刘平驾驶车辆从事运营活动,应对车辆运营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路翔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登记车主,与李令洪存在挂靠关系,与李令洪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驾驶人刘平因自身过错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其在雇佣活动中存在重大过失,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官宣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油支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赔偿限额应对所有事故受害方进行平均分配,超出限额部分,由事故责任者赔偿。
    宣判后,死者郭先生的代理人和路翔公司对法官表示,是否上诉还需要考虑。到庭的1位代理人表示对判决很满意。保险公司称同意判决结果。
刘平的母亲明确地对记者说,家里经济情况不好,刘平父亲病重,家里拿不出这笔赔偿款。
    宣判后,郭先生的儿子表示会尊重法院的判决。同时,他提出疑问,“我现在只是拿到一份判决,赔偿款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呢?”郭先生的儿子说,母亲不堪承受痛苦,仍卧病在床,父亲还未下葬入土为安。郭先生的另外一名家属表示,事发一周年即将到来,届时他们将到事发地点纪念遇难者。


    案情回顾
    去年7月28日,司机刘平驾驶一辆山东牌照大货车在禁行时段开上五环路。因避让前方车辆而翻越隔离带,在逆行车道上连撞3车,酿成7死1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东五环交通被迫中断2小时。经过交通部门认定,肇事者刘平负全责。
今年4月14日上午,肇事者刘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一审宣判后,刘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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