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系再婚,准备本月下旬领结婚证,写了一份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想咨询这个协议是否合理合法,能否保障双方的权益,以后会否引起纠纷。谢谢。
婚前财产约定
甲方(男方) 姓名: 单位: 年龄:50岁 身份证号:
乙方 (女方) 姓名: 单位:
年龄:44岁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再婚家庭,为了维护家庭和睦,规范夫妻财产关系,解除不必要的误会与纠纷,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达成协议如下:
一、婚前财产
1、甲方婚前登记购买住房一套,车位一个,位于居民小区 21-1-2-02号,面积110.49平方米,属于按揭房,房子和车位归甲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甲方婚前出资首付193848元(其中借款150000元),每月还贷1682元。
2、乙方婚前所买住房一套,位于小区,面积97平方米,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甲、乙双方经济独立,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和支配,对方不得干预,各自债务各自承担,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予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必需品开支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各自购买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财产由各自完全支配处理,无需征得配偶同意。甲方婚前登记购房、买车位的月供由甲方负责偿还,乙方不承担,甲方婚前借款150000元由甲方个人负责偿还。
三、婚前个人存款归各人所有,个人债务归各自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合法有效,受法律 保护。
六、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立协议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