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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该谁来抚养?让他寄孩子的生活费我们这边养着不断他们父子关系以后还可以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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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小豆芽
[江西景德镇市]
[抚养赡养]
发表时间:2016-12-20 13:28:59

2012年和王某生下一名男婴,拖着一直不肯给彩礼结婚。2015年3月我独自带着孩子回了自己娘家,2016年2月于孙某定亲结婚生下一名男婴。因生活紧张,和王某联系过,让他把孩子接走。王某不同意。让他寄孩子的生活费我们这边养着不断他们父子关系以后还可以来往王某也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福建福建省]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建议你与孩子的父亲王某先协商约定具体的抚养费金额及时间,同时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结合另一方的收入水平,要求孩子父亲王某定期支付你们孩子的抚养费,若是你与孩子父亲关于是否要给抚养费,要给多少抚养费协商不一致,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

  一般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承担,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考虑: 第一,抚养费用的承担先是以双方当事的的协议为准,只要在合法的基础上,双方对子女抚养费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二,抚养费承担的期限。父母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义务,在离婚后仍然有共同负担子女抚养费的义务。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子女抚养费用。 第三,抚养费用的范围。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第四,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主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第五,子女的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自子女出生时起,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止,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六,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法。一般情况下,子女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对方无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因下落不明影响抚养费的给付的,可用其在离婚时应当分得的财产折抵其应当承担的子女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若干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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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婚姻法》
执业机构: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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