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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子女5个,三个儿子,两个女儿。目前大儿子身体不适,二儿子已经去世几年,三儿子健在。请问赡养老人是不是由三儿子家承担,还是大媳妇,二媳妇和三儿子家一起承担?如果大媳妇和二媳妇不肯赡养老人,是不是也能继承老人的房产?如果老人要立遗嘱,那在什么情况下,他的遗嘱有法律效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