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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问题!!要离婚,男方不给孩子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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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广西梧州市]
[抚养赡养]
发表时间:2017-1-1 18:25:31

要离婚,男方不给孩子我,怎么办?孩子打出生都是我在带,男方基本都是不管孩子的,现在孩子在外婆家,男方硬拉孩子上车走了,孩子一直哭说要跟妈妈,怎么办啊?我能不能要回孩子。而且男方喜欢赌博,还去我上班的地方把东西都砸烂了。带孩子回去也是让孩子跟奶奶的,奶奶身体不好,还要照顾他哥哥的孩子,一个人照顾不过来。

律师解答
[江苏南京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首先关于离婚这一问题,对方有长期赌博的习惯,若是难以协议离婚,您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此为由要求离婚。至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是这样规定的,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由于您的孩子长期跟您在一起生活,父亲又有赌博的习惯,显然孩子跟您在一起生活更利于其成长,因此,法官很有可能将孩子判给您。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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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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