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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06年离婚,大概2年以后因为孩子小,我们又生活在一起,没有领结婚证,今年7月初,我们又分开,现在男方要求我给与孩子从2006年至今的生活费,请问是否合理,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由于你们一直在一起生活,孩子也是共同抚养的,就不存在支付抚养费的问题;如果你们今后不再一起生活了,就可按照离婚时的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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