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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你妻子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你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于你们夫妻均已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所以应由你妻子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你妻子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你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需要注意,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或者分居不满两年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如果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常常都会判决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或者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或者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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