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1.如果您能证明妻子在走之前带走了多少财产,那么您可以针对这部分财产提出分割的请求,也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要求妻子少分或者不分这部分的财产。
2.对方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孩子看病的所花去的费用,对方理应与您一起承担。
3.对方在起诉后,法院未宣判前你们之间的夫妻关系依然存在,若是对方在这个时候结婚,那么就会触犯重婚罪。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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