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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和部队干部分手后再结婚是破坏军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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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江西南昌市]
[婚姻问题]
发表时间:2014-7-19 14:00:47

我前男友是部队的干部,因为相互性格不合,我就和他分了,然后我和我丈夫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他打电话给我丈夫说他是在破坏军婚,要抓去坐牢?我丈夫比较害怕,该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无须理会,你们之间的恋爱关系早已结束,现在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即使其身为军队干部也无权干涉你的婚姻自由。合法的婚姻应当是经过民政局登记的,只有这样才受法律保护,如今你已经和他分手,你们没有领结婚证就没有构成婚姻关系,你也不存在重婚,你老公更加不存在破坏军婚的行为。如果他继续骚扰你,你可以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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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婚姻法
执业机构:浙江海之星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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