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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复婚后分割了的财产是否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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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bigcity
[辽宁沈阳市]
[离婚纠纷]
发表时间:2013-7-2 16:15:29

亲戚家离婚,离婚协议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并对财产分割办理了公证。没过半年,双方后悔离婚又办理了复婚手续;结果双方生活不到三个月,因琐事又离婚。问一下前面那公证分割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你亲戚复婚前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行为依法有效,是复婚前各自的个人财产。虽然复婚,但该财产依然是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复婚是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对法律关系产生效力,复婚前一方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对于你亲戚来说,第二次结婚前的个人财产仍然属于一方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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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婚姻法》
执业机构:浙江商瑞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7-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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