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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老婆2007年10月登记结婚,后她在家带孩子,在网上结识异性并与其私奔(2009.8),后得知她人他人生有一女,现不知在何处,想与其离婚怎么起诉?当时她是拿着户口薄和身份证来黄山歙县登记的,她是河南商邱人,我是安徽歙县人。她的户口没有迁到安徽,换新身份证的时候她的号码改了,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到派出所查到的是别人,我在安徽怎么起诉离婚?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可以直接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公告送达。也可以先申请法院宣告你妻子为失踪人,然后起诉离婚。被申请人和被告人均使用对方身份证和结婚证上的信息,如果身份证系造假,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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