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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夫妻共同贷款,一方没有使用的离婚债务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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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河北保定市]
[离婚纠纷]
发表时间:2014-9-25 20:07:23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公司贷款40万,贷款全部由丈夫挥霍,女方没花一分。现在夫妻无偿还能力,所以贷款公司找上门起诉了贷款人。婚姻已无法继续,如果女方单方面起诉男方离婚或者协议离婚,仍需要担负婚姻中的债务吗?

律师解答
[浙江宁波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这笔钱是由你们夫妻两个共同贷款的,银行只会找你和你老公还款。根据你所说这笔钱是对方个人使用的,你可以与他协商签订借款合同。《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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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婚姻法
执业机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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