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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同贷款公司贷款40万,贷款全部由丈夫挥霍,女方没花一分。现在夫妻无偿还能力,所以贷款公司找上门起诉了贷款人。婚姻已无法继续,如果女方单方面起诉男方离婚或者协议离婚,仍需要担负婚姻中的债务吗?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这笔钱是由你们夫妻两个共同贷款的,银行只会找你和你老公还款。根据你所说这笔钱是对方个人使用的,你可以与他协商签订借款合同。《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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