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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冤枉我有出轨行为,我想和他离婚。但我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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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安徽合肥市]
[离婚纠纷]
发表时间:2015-5-5 8:34:30

老公冤枉我有出轨行为,我想和他离婚。但我该怎样维权。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法院裁决孩子监护人的参考依据是:1,孩子未过哺乳期,一般判归女方抚养;2,孩子过了母亲的抚育期后,一般看哪方抚养能力更好;3,孩子有自我分辨能力后,自主选择跟哪一方。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云法律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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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婚姻法
执业机构: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5-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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