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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