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后,不给钱,这份协议有无法律效力?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湖北武汉市]
[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14-8-2 11:12:59

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我签订一份《保密协议》,说两年内不准我从事相关行业和泄露公司秘密,但是一分钱也没有给我,这个协议有效力吗?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王婷律师
[重庆市辖区]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单位依你签订《保密协议》约定了竞业条款,应当支付你相关的经济补偿,没有给你的,该协议对你不发生效力。因此你可以拒绝履行,并不违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可以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欢迎到云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法规查询 婚姻法律在线咨询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执业机构: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8-2 0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